锄头下丧生的城管队长: “英雄”事迹全是假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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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山县城管执法局城东执法大队负责人段金寅同志带领执法队员在制止违法建设过程中,遭违建业主用锄头从背后偷袭,头部受重伤,经多方抢救治疗无效,于3月20日不幸去世,年仅33岁。中共英山县委发出了《关于在全县开展向段金寅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将其树为“英雄”,看来马上会追认为“革命烈士”了。

  对于城管的是是非非,暂且不谈。对于该事件中段大队长与肇事老农之间的是非,也不谈,暂且相信法律会去“明断”。山人在这里剖析一下这个县委树立起来的假“英雄”。

  一、段金寅是怎么当上城管大队负责人的?

  该同志是个具有12年零7个月军龄的士兵,按照有关政策,“士官服役满12年以上30年以下者作转业安置,不满12年者作复员安置。”该同志恰恰就服役刚刚超过12年,达到了转业安置标准。看来人生的“顶层设计”不错,有懂行的“高人”指点。

  该同志是士官,一般情况下士兵转业由地方民政局、人社局等部门负责安置,安置得相当不错,比很多副团以下的军官安置得都好,到了英山县城管执法局这个好“衙门”。

  转业到城管局之后仅仅10个月,就被提拔为城东执法大队负责人。目前城管体制、编制极其混乱,我无法判断这个“大队负责人”的岗位的性质,是公务员?事业编制?临时工? 该同志什么文凭?什么“政绩”?这个提拔是否也“符合程序”?均不可考!

  看来,这位段大队如果不是德才超群的话,从其生前提拔和身后“殊荣”看,应该也是位有一定背景的人,疑似一个小官的“官二代”。待考(其实是无从考证)!

  二、段大队在两个月的履职期间内,创造了多少“英雄”事迹?

  《关于在全县开展向段金寅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中说,“在担任县城管执法局机动大队负责人、城东执法大队负责人期间,他勤奋工作,踏实肯干,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带领队员克难攻坚,勇于创新,竭尽全力破解工作中的难题,为改善城区市容市貌殚精竭力。城东执法大队名列‘城管执法综合考评第一名’,他个人荣获‘城市管理执法先进工作者’。他工作负责,任劳任怨,全心全意为城建城管履职出力。他坚持原则,一身正气,敢于在急难险重面前挺身而出。”

  请注意这个时间段,“在担任县城管执法局机动大队负责人、城东执法大队负责人期间”,比同一份“决定”中的简历里,又多了一个职务,这个莫名其妙突然又冒出来的“机动大队负责人”的任职时间不详,而“城东执法大队负责人”的就职时间是2013年1月,到被打死时候,满打满算两个月。

  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他带领队员“克”了多少“难”?“攻”了多少“坚”?“创”了多少“新”?“竭尽全力破解”了多少 “工作中难题”?为改善哪些城区市容市貌“殚精竭力”?他是神仙吗?他有三头六臂吗?更滑稽的是城东执法大队名列“城管执法综合考评第一名”,算他的“政绩”吗?查,任何单位的考评、评优等等都是以年度为单位的,这个“第一名”只能是2012年的,而他是2013年1月才任职,前任大队长的政绩也算到他头上?至于他去年3月份进入城管局,12月份就荣获“城市管理执法先进工作者”,难道城管局没有见习期吗?显然是为了下个月提拔量身定制的荣誉。

  三、段大队的“精神”,有多少是实的?

  为了学有目标,赶有方向,中共英山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向段金寅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妙笔生花,概括出了段大队的三大“精神”,“向段金寅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牢记宗旨、坚定信念的优秀品质”,“向段金寅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兢兢业业业、忘我工作的敬业精神”,“向段金寅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勇于担当、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简化一下,就是“优秀品质”、“敬业精神”、“英雄气概”。

  所谓“优秀品质”,当然值得学习,人品是好东西,品质优秀的人确实值得尊重。问题是,把“优秀品质”仅仅定位在“始终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党忠诚,立场坚定,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则是令人作呕的假大空宣传!不仅虚假,而且令人生厌!

  所谓“敬业精神”,这是个工作态度问题,人死了,说点好话,哪怕是不着调的赞歌,也问题不大,你们姑妄言之,我就姑且信之,不跟你们抬杠了。即便如此,也是有些可以学习,有些是不宜提倡的。“他对工作始终充满激情,以职责为使命,刻苦钻研业务,全心全意干事业。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工作岗位勤勤恳恳,埋头苦干。”这些话尽管虚头八脑,但是,暂定可以学习。而“参加城管工作后,他舍小家顾大家,克服家庭困难,呕心沥血,放弃节假日休息”,这是不能提倡的!“小家”是个人的基本生存、生活权利,绝不能以“大家”的大局名义去牺牲之!至于“放弃节假日休息”,英雄可以自觉地去做,但县委无权力号召别人去学习,因为节假日是国家法定的劳动者的权益,县委无权要求人们放弃自己正当、合法的权益!

  所谓“英雄气概”,纯属放屁!“面对执法阻力和暴力威胁,他冲锋在前”,这个问题太“专业”了,吾辈没资格去学习,也没权力去“冲锋在前”。难不成城管和小贩冲突的时候,山人在一旁路见不平一声吼,帮着城管干挺小贩不成?

  四、学习段大队,有多少实实在在的意义?

  中共英山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向段金寅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中强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向段金寅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卧槽,是“政治任务”呀!还能再拔高一点吗?能!“决定”中说了,“要把开展向段金寅同志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工作结合起来”。学习段金寅,与学习“十八大”精神相提并论?还能再无耻一点吗?不能了!登峰造极了!

  在唱足高调的同时,英山县委开始借学“英雄”活动“夹带私货”了,“与推进‘五城同创’战略、开展‘城建提速年,项目会战年,环境整治年’活动结合起来”,“为推进我县加快‘中国茶叶大县、湖北山区经济强县、大别山生态旅游名县’三县建设,建设大别山革命老区创业创新先锋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说白了,就是拿死人忽悠活人,让大家为自己的“政绩工程”出力!(刘明江原创)

标签: 十大烈士的英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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