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那些沉浸在书画艺术品的人情与世故(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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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那些沉浸在书画艺术品的人情与世故

  (配图:非凡珍藏土建张大千亲笔签名版画)

  宋代《云谷杂记》说:“今人以物相遗,谓之‘人事’。”詹景凤送给友人方用彬几幅书画以为“人事”,同时告诉他这几幅书画还可以作为“人事”转送他人。

  文彭《与中山札》:远别无以为情,小画一幅聊将薄敬,幸笑留,万万……彭顿首,中山工部尊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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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世贞《与许殿卿札》:吴中好事者为仆刻阳羡诸游稿,并所辑徐汝思诗附览。诗扇一握,画一帧,奉佐清燕之赏。余不多具。

  以书画为“人事”在明代后期十分流行。书画可以作为节礼。

  王弘撰《山志》记载:(仇时古)为松江太守,与董宗伯思白、陈徵君仲醇善。有富室杀人,法当死,求宗白居间。太守故不从,曲令重酬乃释之。自是往来益密。宗伯每一至署,太守辄出素绫或纸属书,无不应者。所得宗伯书,不下数百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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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中后期,雅贿更为风行。以书画作为雅贿并非发轫于明代,而是由来已久。早在唐代,进献书画就是求官的捷径。据张彦远《历代名画记》记载:贞观、开元之代,自古盛时,天子神圣而多才,士人精博而好艺,购求至宝,归之如云……或有进献,以获官爵;或有搜访,以获锡贲……时有潘淑善,以献书画,拜官。明代立国之初,朱元璋采取刑戮与监察相结合的办法,重典治吏,吏治相对清明。到了明朝中后期,特别是正德以降,随着官吏铨选的变化,吏治日趋腐败。

  以书画做礼品为贿赂行为涂上了文雅的保护色,送者安心,受者坦然。一些古董商为了方便买家,就把店铺开到有权势的官员住宅附近。雅贿并非局限于官场,很多士绅或商贾也用书画来逢迎好事的官吏,以拉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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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贿成风,不仅增大了书画需求,而且抬高了书画价格。

  董其昌也说过:“宋元名画,一幅百金,鉴定稍讹,辄收赝本,翰墨之事,谈何容易。”由此可知,如果不是因为雅贿,《清明上河图》的价格当在一百到二百两银子之间。雅贿对书画价格的影响真是令人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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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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