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短篇原创征文]评论:谁爱上了博尔赫斯?——我看《爱上博尔赫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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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爱上了博尔赫斯?

  ——我看《爱上博尔赫斯》

  由于之前一直忙于自己的作品,对其他参赛选手的作品未多寓目,只偶尔抽空看了看这篇《爱上博尔赫斯》。不过也是泛泛而看,看得不多也不连贯,所以之前也未能形成一个总体而明确的认识,不过若按粗疏的最初印象,还是与不少人相似,感觉此作还是一篇难得一见的超凡之作,尽管它明显是一篇受博尔赫斯高度影响的模仿之作。但是,当我近日来终于有时间又对此作进行了深入通读之后,却又忽然发现之前的最初印象不可靠了,一番读下来,几乎完全颠覆了此前对于此作的认定,我忽然发现到此作品中存在的无数马脚,发现这竟然是一篇如此浮夸与虚弱之作。如今,若再评价此作品,我只能说作者煞费苦心,且勇气可嘉了。

  ——到底是谁爱上了博尔赫斯?事实上,往远了说,其实是中国大陆的作家与文学之士们一直以来集体爱上了那个名叫博尔赫斯的南美老头。与此同时被中国文人爱上的,还有一个同是南美的马尔克斯大叔。这两位神其实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被介绍到中国之后,便立即引发了中国作家们持续不断的崇拜与模仿狂潮。马尔克斯的魔幻,博尔赫斯的迷宫,令众多的作者心醉神迷,并从而孜孜模仿。一时间中国文坛几乎言必称二斯,大量模仿之作亦随之层出不穷,中国文坛一时成为了那个殖民大陆文学的文学殖民地。而就在此后,二斯在中国文坛的地位,便俨然如另二斯(马克思恩格斯)之前在中国思想领域的地位,其影响至今深远而未衰。这篇《爱上博尔赫斯》,也便是新近出现的又一篇献礼之作了。

  当然,博尔赫斯确是一位特殊而杰出的短篇小说大师。他的特殊在于,他始终在一片幻想与神秘之中进行他文学迷宫的修筑。这个在图书馆的书架迷宫里行走了一辈子的作家比其他任何一位作家都更热衷于掉书袋与造迷宫。但博尔赫斯所造的是他自己的迷宫,却并非全人类的、普天同归的文学圣殿,他是一个杰出的作者,却并非作家之神。中国作家们的集体崇拜,所暴露的其实只能是自身的无根与虚弱。

  再回头来看这篇《爱上博尔赫斯》。当然,首先是本作品的作者深深爱上了博尔赫斯。显然作者对博尔赫斯的全部作品都已通读一遍,而且已然是熟悉得无以复加,《爱上博尔赫斯》便是对博尔赫斯爱的回馈之作。这个作品的构想与“创意”便是将博尔赫斯全部70篇小说作品的内容、情节或旨意都分布到小说的全部章节中,分布到一个个有着中国人名字的故事中,——而其中有些故事其实便是直接从博尔赫斯的小说原作改名换姓、改头换面而来。此外,作者还声称:“在每一章节中,都恰当的应用了一句原小说中的原话”。我首先要说,这原本就是一个庸俗的“创意”与无聊的游戏。何况博尔赫斯的70篇短篇小说篇篇不同,内容、情节、主旨千差万别,你如何能将这70个与博氏同名小说都有联系的部分收拢到同一部长篇小说里,并且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当然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实上,这整整一大篇文字貌似是一个整体,貌似依时间的顺序讲述下来,其实里面的大多数章节都是分崩离析的。作者强行给小说的每一章节都安排了一个博尔赫斯小说的名字,都安排了与原著小说相关的话题内容,如此只能造成小说内容上的空前混乱与支离破碎。

  前面已有读者提出疑问,说小说中的“我”在对博尔赫斯一无所知、一无了解的情况下“一眼便爱上”了他,并且从此之后便无法自拔,深深地爱了一生,这样的讲述令人感到完全难以置信与匪夷所思。那么作者为何要让“我”爱上博尔赫斯,并且毫无理由、莫名其妙地爱了一生呢?我想“合理”的解释只能是,因为作者需要这样一条叙事主线,因为只有这样一条主线才能将这些前后并不相干、大杂烩一样的故事内容串连起来。

  因此,我们看到作品中的众多虚构人物(包括“我”在内)几乎都是一个个纸片人物、傀儡人物,并没有自己的血肉与灵魂,他们都不过是作者用来完成这样一个文学游戏的纸牌。事实上,整篇文字自始至终都是作者自己一个人在讲话,几乎都是作者在博尔赫斯作品的强大影响与催眠作用下进行模拟发声与模仿表演。作者始终都拄着博尔赫斯的那根拐杖走路,作品中文字的语气、思路、桥段、情节,都不外是对博尔赫斯作品的模仿。也许这个作品只能如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视为“一部博尔赫斯的读书笔记”,它只证明了作者对博尔赫斯作品的熟悉程度。

  若再从小说内容情节方面来看,作者的本意原是想用博尔赫斯的方式(然而有时不过是对原作改头换面)来讲述中国百年的近现代史的,如果说在这方面能够讲述得巧妙或者说模仿得巧妙的话,那其实也倒不失为一项成就。但是我接着又吃惊地发现,作者在历史方面的知识储备似乎并不超过一个中学生,而讲故事的水平也不超过一个中学生。在此仅举一例:作者后来居然让“我”那个身为大学教授、文学评论家的丈夫在抗战爆发后投笔从戎,去到国民党的抗日队伍里当了一名小兵。之后经过“与日本人的浴血拼杀”、“依靠着勇气和智慧,从一个普通的士兵,一跃成为了国民党的一个中层将领。”最后还“得到了蒋介石的高度重视”。“抗战胜利后,在犒劳国民党中高层将领的庆功宴上”(貌似有这么个宴会吧),蒋介石亲自举酒走到他面前,“说:听闻余准的大名许久,没想到今日才能得见英雄真面目。”从此得到蒋的重用,并在随后的国共内战中,将“关系到国民党生死存亡的长江防线”全权委托给了他(又化身为了汤恩伯),但长江防御失败,余准在蒋介石上飞机去台湾前当着蒋介石的面向自己的脑袋举起手枪,蒋回头看到,便说,罢了罢了,此天意,非战之罪……后来余准到了台湾,又因病去了美国疗养,而在美国他又通过阅读当地的报纸认识了“民主”这个东西,由此思想上又发生了重大变化,认识到自己之前效忠于蒋某人是不对的,于是回到台湾之后又开始与蒋氏父子作斗争,为了台湾的民主自由而奔走努力……还需要再列举下去吗?我想如果这是一个初学历史的初中学生的作文,我们或许可以原谅他。但如果博尔赫斯只有这样的历史水平和故事水平,那他的那些故事就一个也讲不出来了。随意编排虚构人物也就罢了,如此编排蒋委员长可是有点危险啊。

  “八国联军打进北京,火烧圆明园”,“太平天国四大天王”,“将情报发给在北京指挥渡江战役的毛委员”等等,恐怕也都是作者的独创吧。

  我想或许是很多读者看到博尔赫斯这个名头就有些望而却步了,其实若当真这么深入地看下来,此作品恐怕并没有如它的叙述口吻那样的高深。如果说作者也造了一个迷宫,那这个迷宫恐怕就像市民公园里供市民游戏的那种迷宫,一个实在没什么高明与诗意的迷宫。

  一不小心,写得有点长了。但皆针对作品而发。

  最后,让我也模仿博尔赫斯一回:我不知道我和斩断光阴是谁写下了这一页。

标签: 短篇历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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