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四经·经法·8论约》诗解顺道循常真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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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帝四经·经法·8论约》诗解顺道循常真情合理

  题文诗:

  至道至情,情生天地,天地有情,情生万物.

  始生于文,而卒于武,天地之道.四时有度,

  天地之理.日月星辰,出入有数,天地之纪.

  三时成功,一时刑杀,天地之道.四时而定,

  不爽不忒,常有法式,天地之理.情生阴阳,

  一立一废,一生一杀,四时代正,终而复始.

  真情常在,至常恒常..逆顺是守,功溢於天,

  故有死刑.功不及天,退而无名.功合于天,

  名乃大成,人事之理,合情合理.顺道则生,

  合理则成,逆道则死,失则无名.悖天之道,

  国乃无主.无主之国,逆顺相攻.伐本隳功,

  乱生国亡.为若失天,亡地更君.不循天常,

  不节民力,周迁无功,养死伐生,命曰逆成.

  不有人戮,必有天刑.逆节始生,慎毋戡正,

  彼且天伐,自召其刑.执道真情,观于天下,

  必审观事,之所始起,审其刑名.刑名已定,

  逆顺有位,死生有分,存亡有数,兴衰有处.

  然后参于,天地恒道,祸福死生,存亡兴坏,

  所在乃定.是故万举,不失情理,论无遗策.

  能立天子,以置三公,天下化之,谓之有道.

  【原文】

  始于文而卒于武,天地之道也。四时有度,天地之李(理)也。日月星晨(辰)有数,天地之纪也。三时成功,一时刑杀,天地之道也。四时时而定,不爽不代(忒),常有法式,【天地之理也】。一立一废,一生一杀,四时代正,冬(终)而复始。(人)事之理也。

   逆顺是守,功洫(溢)於天,故有死刑。功不及天,退而无名。功合于天,名乃大成,人事之理也。顺则生,理则成,逆则死,失【则无】名。(倍)天之道,国乃无主。无主之国,逆顺相功(攻)。伐本隋(隳)功,乱生国亡。为若得(失)天,亡地更君。不循天常,不节民力,周迁而无功。养死伐生,命曰逆成。不有人戮,必有天刑。逆节始生,慎毋【戡】正,皮(彼)且自氏其刑。

  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必审观事之所始起,审其刑名。刑名已定,逆顺有立(位),死生有分,存亡兴坏有处。然后参之于天地之恒道,乃定祸福死生存亡兴坏之所在。是故万举不失理,论天下而无遗策。故能立天子,置三公,而天下化之,之胃(谓)有道。

  【译文】

  始于生育长养而终于肃杀,这是天地的自然规律。四时的更迭运行自有一定的规则,这是天地自然的道理。日月星辰自有定位和运行固有轨道、周期,这是天地本有的纲纪。所谓天地之道,即是春夏秋三季生长收获而冬季枯萎凋谢。所谓天地之理,即是四时的交替更迭既已确定,便永无差错,常有定则。有生长就有凋谢,有繁荣就有枯萎,四季交相行事,终而复始,这就是天道,人类社会的运行法则即是这些天道的取法和再现。

    是违逆天道人理还是顺应天道人理都要有严格的区分界线。如果举动行事超过了天道规定的度数,便有败亡之祸。举动行事达不到天道规定的度数,结果是不会有功绩的。只有当人们的行为恰与天道规定的度数相吻合时,才能成就大功。这便是取法自然的人类法则。

       顺应天道便得以生存,吻合天道方能成就功业,违逆天道便会灭亡,迷失天道则一事无成。如果背逆了天道,国家便失去了根本。失去了根本的国家,就会出现逆顺标准的混乱。根本遭破损、事功被毁坏,那么就会天下大乱、国家灭亡。一旦失去了天佑,就会丧失国土,更换君主。不遵守天道,不节约民力,其结果便是一切行事无所获。错误地对待合理与不合理的事物,就称之为违反常规。这就必然会受到天灾人祸的惩罚。悖逆的行为或事物的气势方刚时,切勿诛讨矫正它,它将自然受到上天的惩罚。

       因此作为掌握“道”的圣人,在他观照天下的时候一定要首先详细考察事物起因,审核他们的形和名。形与名确定了,那么背理还是合理也就有了区分的标准,死亡与新生也就有了确切的分际,存亡兴衰也就有了定位。然后再参照天地自然规律,就可以确定祸福死生存亡兴衰的原因所在了。这样的话,一切举措都会合理,谋虑天下万事都不会失算。因此能够设立天子,置建三公,使天下百姓都受到教化,这就称为“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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