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清,坑外人仿佛不是什么丢脸的事,反而说道起来,特有面儿,不管听众说者,都只会觉得有本事,而不去思考,这么做是不是不道德,甚至违法。往大了说,国与国,好像偷了人家技术,盗了人家知识产权,多收了人家的钱,不仅不羞愧,相反还十分窃喜,洋洋自得。这点在清末以降,其风尤炽。
往小了扯,当地人坑外省人,老乡坑外地人,城里人坑乡下人,邻村之间互坑,就是一个家族,分了家,父母帮着儿子,坑女儿,都不稀奇。
在如此民族主义的大旗下,干什么都合法,内外亲疏有别,说的就是这个理,关键这个“内外”,时刻可以转换,你以为自己是内部人,姓爱新觉罗,下一秒,就踢成了外人。
所以,缺德的事少干,坑到最后,害得还是自己个儿。
坑害到最后,也是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面儿不能丢,爱面子,这也是大清王朝,传统特色了。
大清帝国刚被轰开国门那会,多于割地赔款不甚了了,也无甚所谓,其实是属于很容易谈成的选项。相反对于洋人如何进京,走哪条路,入哪扇门而争论不休,如丧考妣,不惜屡败屡战。
被英法联军洗劫一空的圆明园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后,被打怂了的咸丰终于一股脑全盘答应了对方的条件,签订和约。
在《北京条约》签订时,清政府特意将签署地点放在礼部大堂——传统朝贡体系交往场所,那意思就是,这战虽然输了,不平等和约也签了,但我天朝依旧是天朝,尔等在我眼里还是蕞尔小邦,还是臣服于我的藩属小国。后来新设立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也是这个理,你以为他是清廷的外交部,其实他们当成是总理天下藩属事务的衙门机构,朝哪说理呢?
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联军攻入北京清政府签订《北京条约》究其原因,还是一句内外有别。虽然在外面卑躬屈膝,输得底裤都没了,回来关起门来还是可以继续充大爷,舞着大棒告诉大清子民,看,洋人都是蛮夷,我大清战无不胜。
实在编不下去了,就说我大清成一统在此,总而言之,死不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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