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视线外的人群(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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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视线外的人群

    记者金焱发自昆明

    导语:在昆明的这群少女找到了一种与前辈完全不同的生活甚至谋生方式

    (正文)

    -新楼旧楼,两个时代

    孙小玫(化名)的家在一幢灰色的七层楼房中,临街。街对面不远处也是这样的灰色楼房,很旧。在昆明市,这样的楼房与新崛起的楼盘分别是不同时代的产物,而孙小玫的成长则跨越了这两个时代。

    直到孙小玫出事,甚至一年以后的一审判决出来,她的学校老师依然显得有些手足无措。校办公室主任说她“平时根本看不出来”。

    孙小玫在学校学的是计算机。学校周书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出事后,他们把孙小玫的所有情况调出来看,结果发现她每天都来上学,“从来没有缺旷课现象”,学习成绩“基本是中等水平”。孙小玫给人的印象是“很健康、爱运动”,周书记描述她:“梳着短发,穿着打扮都有点男孩子的样儿,不喜欢穿得花花绿绿的样子。”

    孙小玫很快被学校列为“重点人物”——“一个月写一次思想汇报”,周书记也由学校指派,专门负责她的思想工作,不过学校的学生们并不知道孙小玫同轰动全国的“中学生介绍卖淫案”有牵连。

    在女孩子中,孙小玫属于那种聪明而且漂亮的,同大多数昆明的女孩子一样,她也常去“昆都”。“昆都”在昆明市中心,得名自原来的昆都商场,昆都商场经营不景气,衰败后兴起了一批茶楼、咖啡馆、迪斯科舞厅、街边卡拉OK厅,成为夜生活娱乐中心区,其火爆程度被说成是“到了夜里12点,连出租车都走不通”。“昆都”的各种娱乐消费都是大排档式的,换句话说都是开放式经营。整个街道两边的店面前点缀着各式圣诞树,里面的情景也一览无余。

    位置在最里面的“风情岛”最有人气,据说这里最先是由一个体育馆改建,昆明的少男少女们最喜欢到这里来玩,这里成本很低,喝茶、打牌、听听演唱、吹吹口哨,是最普遍的消遣方式。

    与“昆都”相隔不远处,就是公安局五华分局设在那里的治安岗亭。元月3日近午夜时,岗亭周围有很多警察站在街道边上,不久又增加了一车头戴钢盔的警察。不过这种紧张的场面在当地人看来,却很平常——“昆都”就是这样,很热闹,也很容易出事。

    -性场所

    昆明地处西南边陲,地理位置似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里的性文化与众不同。在当地人语言中,昆明就是云南“最大的坝子”。就整个云南省而言,山地和丘陵占了全省总面积的94%,昆明是这些山地丘陵间的缓冲地带,也是少数民族与汉民族文化交融冲击的汇合点。

    为其中一名女学生做辩护的云法律师事务所邓永宁律师说,昆明是一个被动开放比较早的地方,“这些孩子中很多人是1984年前后出生,而在1984年之前,广东等沿海地区来昆明嫖暗娼的人,就已经开始了”。

    记者在昆明“打车”时,一位司机很有些骄傲地说,“这里的外国人很多,很好玩”。外国人在昆明确实很多,据测算,刚过去的2001年,昆明旅游业总收入为130多亿元。

    在昆明,元旦前后去泰国旅游的“七日游”价格只要两千多元人民币。泰国旅游打的招牌就是色情业。云南省社科院东南亚所的刘稚说,泰国的色情旅游中很大一部分是雏妓,而到泰国去的中国男人,大部分也是去嫖妓,专门嫖小女孩。一些有钱人有了这种经历,回国后就会特别青睐未成年少女。

    昆明不只是途经泰国旅游的要路,本身也是旅游的一个中兴城市,各种人等来到昆明,将不同的性需求也带到了昆明。

    旅游业在昆明的一个直接体现是数量庞杂的宾馆。当地人介绍说,仅在世博会期间,各单位就都看好宾馆业,只要有地皮,各单位都一涌而上、大兴土木盖宾馆。昆明市比较上档次的好宾馆中,有一批就是在世博会后起来的。知情人士计算说,在昆明市的各大宾馆中,与“中学生介绍卖淫案”有所牵连,成为事发地点的仅三星级以上宾馆就占80%。

    这里牵涉次数较多的是C宾馆,据警方介绍,这是一家属于某进出口公司的宾馆,不过是委托给一些大的旅行社来管理。C宾馆是“历史上有点名气”的,很多做烟生意的人都会去住C宾馆。在1994年到1996年前后,C宾馆的桑拿和歌舞厅在昆明火过一阵子。只不过到了1998年以后,C宾馆无论是装修环境,还是管理都明显滞后。在C宾馆还比较火的后期,这里有了俄罗斯坐台小姐,当时的价格高达上千元人民币。两年前,比俄罗斯小姐价格稍低的是坐台的大学生。而处女的价格,在某歌舞厅打出的招牌是:5500元,保证货真价实。

    在昆明的坐台小姐中,人数最多的是四川妹,也有一些来自东北、湖南、贵州等地的小姐。这些外来妹们主要集中于娱乐服务业。云南被认为是全国贫富差距最大的省份,很多少女从云南各地,包括与四川、贵州交界处的地域涌向昆明,使本省小姐成为仅次于四川妹的群体。

    在昆明居民区内,色情业主要以“足浴、保健按摩”的方式出现,一年多以前,昆明当地警方对这类色情业进行过清理,不过现在情况似乎并不乐观。

    相对便宜的地方是机场一边的官渡区,这里是各种转运站较多的地方,“非常复杂”——既有长途客车车站,又是火车站货运场,人流和物流都集中在这里,也成为色情业发达的地方之一,“基本上100元就可以搞定”。

    所有这些都不包括中学生这个群体。警方说,“中学生是刚刚露头的”。不过很多昆明人都说,之前他们就曾断断续续听说过中学生从事性交易的,但像昆明警方这次打击的“人数这么多”,“情况这么坏”,还是出乎了很多人的意料。

    -交易的模糊界限

    孙小玫去过“昆都”很多次,1999年11月底那次却与她第一次卖淫相关,那时孙小玫16岁。卖淫是“出台”,有时就直接叫“出”。孙小玫向警方回忆说,那天已经是晚上8点多钟,她小时候认识的朋友李某给她打了一个传呼,在电话中,李某问孙小玫“出不出台”——事先李某曾说过,那些人年龄大,时间不长,还可以赚好多钱,还说已经为孙小玫找好了一个,“我就同意了”。而孙小玫真正见到李某就是在“昆都”——有几个女孩子就是在“昆都”第一次见到了从事这一行当的人,并接触上了这一行。事后,孙小玫得到了1000元的出台费。按照她们之间的规矩,李某要有提成费,这次是200元。

    要过年的时候,孙小玫又收到李某传呼。后来,孙向警方供认:“她告诉我要过年了,出来弄点过年钱。客人已经约好了,直接到宾馆就行。”这一次孙小玫拿到了1400元。

    不过这一次孙小玫被起诉,而且一审判决被“判二缓二”,并处罚1000元钱是因为“介绍卖淫罪”。这也是此次被起诉并被判有罪的10个人的共同罪名。

    实际上公安机关抓获的与孙小玫性质相似的人要多出几倍,有确切数字是54个未成年少女卷入到这种交易之中。

    这个案子从2000年10月案发,查了一年。有一种说法认为,这是一个查不下去的案子,因为既不知道始自哪一个人,也不知道终点在哪里,更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人参与其中——这是一个庞大的网络,有时候有些让人联想起传销:一个人带动几个人,她们之间不是同学就是邻居,或是朋友,每个人再往下发展。行动律师事务所的陶乃增律师2001年12月5日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见自己的当事人时,她告诉陶律师,“我的朋友大多数都是搞介绍卖淫的,一个带一个,就做起来了”。

    这个网络不是单向的,而是交叉式的——每一个学生既可以介绍卖淫,也可以被介绍卖淫;既可以当中间人,又可以亲自交易。邓永宁说这是一个利用亲朋、同学、邻里等关系形成的松散的集团犯罪。

    此次只有10个人被起诉,一般看法是,她们首先既卖淫又组织卖淫,而且比较严重。那些只介绍过一两个的属于情节很轻,就不再追究了;或者有些没有查出来的也就都放掉了。

    孙小玫的好友中,一个是与自己同住在一起的张洁(化名),另一个郑慧(化名)也是同一个大院的。其中张洁还曾和她同一个学校,只是上了一个月学就自动离校。学校老师说她“交上来一张类似于肝炎一类的诊断书”就休学了。第二年复课后,也只读了一个月。

    2000年暑假时,大约7月前后的一天晚上,孙小玫找到C宾馆的副总陈某玩时接到了张洁的传呼。陈副总经理也是专门找女学生的嫖客之一。他对打来传呼的张洁感兴趣,要孙小玫介绍给他。第二天晚上,孙小玫就带着张洁到C宾馆,“他给了我200元介绍费,我就走了”。不久,还是在暑假时,孙小玫与郑慧在一起时,孙小玫发现自己拿着张洁的传呼,还收到了一男人打张洁的传呼。后来这男人找到孙小玫与郑慧,孙小玫又介绍了郑慧,第二天郑慧交给她100元介绍费。

    郑慧和张洁这次同样被判有罪,也同样是“判二缓二”:判决书上列举说,2000年9月,张洁与郑慧共同介绍陈某某向嫖客耿某卖淫,并收取介绍费人民币100元。2000年10月,张洁介绍陈某某向嫖客林某卖淫,并收取介绍费人民币100元。2000年10月,郑慧介绍陈某某向嫖客林某卖淫,并收取介绍费人民币100元。

    邓律师记得开庭那天,有一个女学生还戴着团徽去出庭受审。当天参加庭审的一位先生也清楚记得,有好几个学生当时穿着校服站在那里。陶律师形容自己的当事人也说,比较本分,看起来挺诚实的。

    在法庭上,孙小玫们的一些不成熟的举动与她们的年龄及在案中的角色很相符。在案件中,她们的交易色彩很淡,对交易的控制力也很弱——“收点钱,帮点忙”是主要的出发点,有时甚至“收点钱”的欲望也并不强烈。介绍卖淫是犯罪的观念在她们心中不明确,职业性的东西到了这些玩心还很重的女孩子身上,都变得含义模糊了。

    -星级宾馆里的“浪漫”

    在昆明,学生之所以成为性市场需求的目标,是因为由宾馆、企业等的老总们组成了一个嫖客网——这些活得很风光的嫖客们无论从外貌到举止,到出入的场合,接送他们的高档轿车,都与一般草民相去甚远。而对于像孙小玫们这样的还未走入社会,没有生活经验,出身和教育都不是很好的学生来说,带给她们的确实是全新的生活方式。

    陶乃增的当事人曾这样对他解释:“主要是和他们在一起玩,觉得他们太有钱了。他们告诉我,说闲着也是闲着,他们说不要我做,又不牺牲个哪样,并且他们会给我钱。”

    这些有钱人对她们的诱惑是通过一系列细节体现的:有的嫖客在和女学生们接触时,不仅给自己开一间房,介绍卖淫者也相应地在宾馆开一间房,而单靠这些女学生自己的经济能力,是不可能与高档宾馆的生活联系在一起的。一个女学生向公安机关交待,有一次嫖客因为有事,没与她发生性关系,但依然大方地给了她500元……

    所以这些发生在星级酒店里的故事在这些女孩子心目中充满了“浪漫”和“幻想”,无论是卖淫还是介绍卖淫,行为本身已经变得不重要。退一步说,就算这种行为有些“肮脏”,起码不卑贱——这正是这些女孩子看重的。

    性观念是与之相伴的产物。邓永宁律师说,这些被判罪的女学生中,大多数都有男朋友,而且相当多数的人都在十四五岁左右就与男朋友发生了性关系。这里面有一个案发时才13岁多一点的初中二年级女学生,她自己供述的卖淫经历就有一两次。

    在法庭开庭时,其中一个女学生讲了一段话,“让我们所有人听了都震惊”——她说,在我们中间有一种观点:你把你的第一次给了你的男朋友,或你的老公,他并不一定对你好,他也不会给你一分钱;如果你去卖你的处女,可能一下子就挣几千块钱。

    而案子的最先发端也是由一起“卖处女”引起的。据说当时两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子在一起,其中一个女孩子问另一个,去不去“卖处女”。在昆明,学生卖处女的价钱一般是3000元到20000元不等。另一个女孩子对“卖处女”的确切含义不很明白,听说一下子就能得那么多钱,就跟着去了(也有人说是被同学胁迫去的)。到了宾馆里,发现面对的是一个老头,老头欲有所行动时,女孩子彻底被吓坏了。有一种说法是,老头子并未强迫她做什么,还给了她一些钱回家。女孩子回家后神色不好,一个人哭泣时被家长发现。家长知道原委后立即报警,没想到牵出了这样一长串的案件。

    性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为这些女孩子过早地接触并接受,一些成年人影碟起了很大作用。成年影碟的泛滥程度在昆明之高,在全国都不多见。

    当性在学生中成为一种生活方式,身体作为一种商品来交换也就可悲地变得很自然了。

    -没有余波

    这起中学生介绍卖淫案的一审判决,在2001年的最后一天由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下达。除了一个“情节比较恶劣”的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外,其余9人都是“判二缓二”,并处500元到1000元不等的罚金。

    对司法部门的人来说,这一判决是意料之中的。其实大多数律师都发现这是一个十分好打的官司:“法院和检察院都觉得嫖客是最可恶的,所以从保护未成年少女的权益角度,都觉得应该从轻处罚,以‘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

    不过这一案件传递出来的信息却并不轻松,这成了一件在当地禁谈的案件。最初这一案件也是盖子捂得很紧,只是到了开庭阶段,有一种无法证实的说法是,由于主审法官对于没有深究嫖客的责任而感到不满,所以向新闻界透露了“几百字的豆腐块”。后来有了更详细的报道,致使云南各级司法部门的压力愈来愈大。

    不久云南省政府就下达了不接待记者的指令。盘龙区法院少年庭负责人解释说,由于当地新闻媒体报道说:“12月6日的庭审中……”使那天向学校请假来参加庭审的学生精神压力很大,甚至昆明女中学生在12月6日请假的,都被同学们怀疑就是介绍卖淫的,一下子出现了几起自杀行为。

    而案件中涉及到的嫖客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党政机关干部,最高级别是副厅级——云南省纪检部门因此将很快进入这一案件。

    不过对于这些学生而言,生活似乎并没有太多变化——孙小玫的老师告诉记者,孙小玫出事后,学校急得不得了,而她母亲到学校想给孩子改姓——她又面临着改嫁。记者见到孙小玫的父亲时,他也说,他对孙小玫已经没有监护权了——孙小玫还要面对家庭的变故。

    对大多数人而言,这个案件给他们带来的还是震惊和惋惜。在昆明,记者接触到了几个学生家长,他们深深的忧虑是:在现时这种大的社会环境下,他们对如何教育子女——尤其是那些有女儿的家长,都有些手足无措的感觉。甚至一些孩子刚刚两三岁的父母,就已经觉得教育孩子是一个太艰巨的任务了。孙小玫的父亲对记者说,“孩子变成这样,我做父亲的有责任,但社会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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