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凡是看过近日热播的电影《八佰》的观众,一定会被陈树生身捆手榴弹,拉响弹弦,从仓库顶跳下与日寇同归于尽的镜头所感动。
反正我是热泪盈眶,为有这样的民族脊梁而激动。
感动之余产生了这样的疑问,陈树生直接把手榴弹扔下去不行吗?为什么还要跳下去?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先分析一下当时的情况。
首先说明一点的是,陈树生与敌寇同归于尽是真实的历史,是四行仓库保卫战最悲壮的一幕。当时一些上海民众,外国记者和英美界的侨民目睹了这一壮举,外文资料也记述了这件事。
陈树生,湖北利川人,时为守军二连二排的一名付班长,在四行仓库保卫战中任敢死队队长。
在纵身一跳之前,他给远方的母亲留下了这样的遗言:“舍身取义,儿所願也”!就义时年仅时21岁,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位英雄吧!
陈树生和守军当时面对的是危急局面。
守军顽强抵抗日寇的进攻,由于四行仓库地理位置的特殊性,日寇不敢动用大型火炮炮击。
原来四行仓库的后面,也就是苏州河南岸是英美公共租界区,如果日寇用火炮炮击仓库,很可能会殃及租界里的煤气站,日寇怕引起国际纠纷,因此有所忌惮。
如此一来日兵只能在坦克的掩护下一点点推进,但守军居高临下射击,一时之间日寇很难靠近四行仓库。
这时日军指挥官松井石根想出来一个办法。让日兵几个人顶着加厚的装甲钢板,慢慢运动到仓库墙根下,用军稿挖洞埋炸药的办法定点爆破。
这个办法确实可行,定点爆破涉及不到周围的建筑,如果日寇埋好炸药,四行仓库就会整个坍塌下来,6楼上的守军就会全部砸死在里面。
面对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埋炸药的日寇消灭掉。
但子弹肯定穿透不了钢板,扔手榴弹,手榴弹都被钢板反弹到了一边,根本伤不到日寇。
情况危机,容不得人多想,如果再想不出办法日寇就会点燃炸药了,到那时说什么也晚了。
此时陈树生急红了眼,眼睛好像要喷出怒火一样。只见他把手榴弹缠在腰间,没有豪言壮语,在跳下去的那一瞬间,拉响了手中的手榴弹,和下面埋炸药的日寇同归于尽。
陈树生之所以跳下去是因为没有别的办法,他要用身体的重力砸开日寇头顶上钢板缝隙,只有落在日寇的脚下才能炸死敌人,这就叫同仇敌忾。
有人说了,把手榴弹绑在一起,达到人的重量往下扔,不是一样能解决问题吗?
如果不是危急时刻,我们坐在办公室里冷静的想,这个办法是可行的。
但是当时的情况瞬息万变,战场上不容你慢慢想办法,也许在人们捆扎手榴弹的时候,日寇已经点燃了炸药包,这时再扔手榴弹集束就晚了,在刻不容缓的情况下,陈树生选择了最简单最直接但最壮烈的办法跳了下去。
文/秉烛读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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