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是古代历史上提倡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提倡积极入世,以富国强兵为己任,以振兴国家为核心。法家代表人物存在于不同的朝代,如春秋战国时期著名的有管仲、商鞅、韩非,宋朝的王安石等等。在此选择管仲和王安石两人的变法案例给以回答。
一、管仲(约公元前723年-公元前645年),今安徽颍上县人,春秋时期法家代表人物。在齐国齐桓公统治时期(公元前685年)担任国相。他的思想有别于儒家以德治国的思想,主张以法治国,上下贵贱都要守法,以法办事。他还重视发展经济,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意思是国家经济丰厚,百姓丰衣足食,才能知法守法,社会才能安定。他还主张尊重民意,“顺民心为本”,“政之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这种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以民为本的思想对后代影响很大。
管仲根据当时春秋诸侯纷争四起的形势,对齐国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国家行政区划方面,把国都划分为六个工商乡和十五个士乡,共二十一个乡,便于行政机构的层级管理。在经济方面,通过减少税收,鼓励增加人口的生育水平,提高齐国的总体人口数量。对盐商等富人加以重税,限制贫富的差距。在军队方面,管仲强调寓兵于农,实行军政合一、兵民合一的制度,实行居民服兵役。类似现代的农垦兵团建制,闲时训练,战事时出征。这样既解决了粮食贮备,又提高了士兵战斗力。
管仲任职期间,在齐桓公的支持下力推改革举措,落实富国强兵战略,改变了齐国的落后面貌,使齐国一举成为“春秋五霸”之首,强盛期约有250年,在春秋时期是一流的强国。
当时鲁国的孔子就称赞管仲说:“管仲辅助齐桓公做诸侯霸主,一匡天下”。由此评价,可见管仲对齐国的巨大贡献。
二、王安石(1021年-1086年),今江西临川人,北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宋神宗赵顼统治时期,这位少年皇帝面对北宋国土,常常受制于北方少数民族的辽、西夏、吐蕃等政权的侵扰,极愿富国强兵,誓言要改变国家积贫积弱的局面。于是发掘栋梁之才心切,将时任江宁知府的王安石调入中央,力图革除北宋存在的积弊,推行一系列措施富国强兵。
王安石当时虽身处地方官,却忧国忧民。面对北宋长期重文轻武,导致国力衰退,国库空虚,疆土还时常受到周边小国的欺凌。王安石立志要为国家改变这一“积贫积弱”的现状贡献力量。当遇到宋神宗器重时,他立下宏愿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精神,激励自己推动改革,实行变法,提升宋朝的国力,让百姓过上好日子。1069年2月,宋神宗起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开始变法。
变法涉及方方面面,其主要内容有: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免行法、方田均税法、将兵法、保甲法,设置军器监,还改革学校与科举制度等,在神宗主持下,新法基本上得到推行。但到了1085年,支持变法的皇帝换了,一朝天子一朝臣,新任皇帝宋哲宗起用司马光为相,新法全被废除。
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北宋政治危机为目的,涉及国家治理体系各个领域,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变法虽然短暂不彻底,又得罪了大地主阶级的经济利益而遭到反对,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
三、总 结
春秋时期齐国管仲辅佐齐桓公以法治国的成功案例,得益于齐桓公的大力支持,并提供了长时间的社会实践,使国家富强,百姓生活受益。而北宋王安石变法,虽然改革体系庞大,措施细分,初心很好,但变法生不逢时,外族经常侵扰,皇帝更迭,君臣常换,改革政策没有连贯性,所以国家很难发展强盛。虽然王安石变法失败,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改革的先进思想,对于当时内忧外患的宋朝来说,无疑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祁连鲁冰)
标签: 道家代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