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年,冯玉祥发动了北京政变,控制了北京,11月5日逊清皇室被强迫迁出了紫禁城。同时,国民政府公布了《清室善后委员会组织条例》,根据条例于11月20日迅速成立了以李石曾为委员长的清室善后委员会,并在一个月后召开了第一次委员会议,制定了《点查清宫物件规则》。
截至1925年10月,故宫博物院成立之时,已完成大部分清点、登记、造册工作。10月10日,全国各界三千多知名人士或代表及众多北京市民在乾清门观摩了故宫博物院的成立典礼。李石曾手书的“故宫博物院”的匾额被挂在了神武门的门洞上。
国民革命军北伐成功后,易培基被派往北平接管了故宫博物院,并于1929年2月被正式任命为故宫博物院院长。而就在三年后,即1932年8月,有人向北京政务委员会控告易培基侵占、盗卖文物。这就是民国时期震惊全国的“故宫盗宝案”。
盗宝案的起因
易培基是湖南长沙人,曾留学日本,并在日本加入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很早就参加了革命活动。他上任故宫博物院院长后,着手实施了处理与历史文化价值无关的物品的计划。这些物品主要是清宫积累下来的生活物品,主要是茶叶、药材、绸缎与皮货等。此类物品无多大文物价值,久留反而易生霉变。
1931年6月,故宫博物院聘请了平津各界人士成立临时监察委员会,商讨处置故宫内无关文物价值物品的事宜。最终监察委员会议定了处理物品的步骤为:先药材,次食品,再绸缎皮货。故宫分三次处理了此类物品。
根据计划,物品的出售应该是在星期天。据说,有一天,故宫博物院理事张继的夫人陪同友人参观故宫,因未买门票而未被拒绝进入,便顺路去理事会,正好看到有人在卖绸缎,便说:“今天非星期天,为什么你们可以有特权在今天卖绸缎?我要检举你们。”
这本来是一起对故宫物品处理有违规嫌疑的“舞弊”案件,但却最终演变成了易培基盗宝大案。究其原因在于,故宫博物院成立之时,原拟设一副院长,内定由张继担任,张继资历很老,是国民党的元老之一。当是,易培基秉承故宫博物院理事长李石曾的意思反对张继出任。
张继在国民政府中担任司法院副院长并兼全国文物管理委员会主席,但他居然无法获得故宫博物院的实权,仅任下设的文献馆馆长一职,因此对此事耿耿于怀,对易培基、李石曾恨之入骨,总想找机会报复他们。
盗宝案经过
1932年8月,北京政务委员会接到举报,有人控告易培基侵占、盗卖文物。10月,政府监察院委员周利生、商鲁赴北平调查相关事宜。消息传出,国内外舆论一片哗然。易培基面对这种局面,分别向国民政府政务官惩戒委员会、北平地方法院提交了澄清事实真相的答辩书。他在答辩书中对各种指控一一作出了反驳,指出:“处分金器为理事会的决定,并经行政院批准;出售物品的款项都作为基金,并未挪作薪津发放。
恰在此时,故宫被处分过的工作人员利用机会向张继举报易培基、李宗侗在出售故宫衣物或文物搬迁过程中的失误问题。张继指使自己的心腹最高检察署长郑烈查处此事。
1933年5月,南京最高法院检察官朱树木森赴故宫查阅故宫处分物品的账册、单据,向经办人员收集易培基、李宗侗等人营私舞弊、盗卖国宝、中饱私囊的证据。迫于当时的形势,易培基、李宗侗不久辞去了各自的职务,居于上海租界内各自的家中。
然而,郑烈与朱树森来往的贿买人证指控易培基、李宗侗的电报恰巧落入了易培基之手。易培基于1933年10月18日在南京、北平等地各报刊出了向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行政院、司法部反诉郑州烈等联合舞弊的呈文。该文长达五千余字,详述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列举了郑烈等人勾结陷害自己的行为。
虽然易培基的反诉引起了舆论的哗然,媒体纷纷谴责司法机关腐败办案,但并没有在南京得到反应。对易培基的反诉,郑烈恼羞成怒,一面多方辩护,一面通知各报馆:故宫博物院的案子,尚在侦查时期,不应公开泄露消息,凡未经检察机关审核的新闻稿,一律不许登载。
从此,易培基送外报馆的抗辩文稿都被退回,全国报纸上只有张继、郑烈陆续发布易培基盗宝的新闻,以致社会人士被片面宣传欺蒙,以为真有盗宝的事实。
1934年10月13日,江宁地方法院检察官孙伟对易培基、李宗侗等九人提起公诉,控告易培基侵占罪,但易培基此时正在病中,并未出庭。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主要有:将保管之珠宝部分盗取真珠1319粒,宝石526颗,以假换真珠者9606颗,以加宝石调换真宝石者2251颗,其余将原件内拆去珠宝配件者计10040096处;此外尚有翠花嵌珠宝手镯等类,整件盗取者,为数甚巨。
法庭在易培基生病缺席的情况下,强行判决其犯有监守自盗罪。但此案并未到此结束,在此之后,法院又委托国画大师黄宾虹对故宫博物院因抗战而南迁至上海及存留在北平的文物进行了全面的审查鉴定,把鉴定的赝品或者作伪的文物全部作为易培基等人盗取文物的罪证。
法院认为,清宫之中的文物已被前代很多有眼光的名家或古物专家品评鉴赏过,更何况又经过清室善后委员会组织的起居室的清查鉴定,不应有赝品、作伪了。若有,则应是主管人员调包或是盗取了。
事实上,继易培基之后接任故宫博物院院长的文物专家马衡就对当时专家的鉴定结果,以及帝王之家的收藏物品无赝品的说法不以为然,并撰文对帝王之家的收藏品无赝品之说发表了不同的意见。后来,他又乘召开美术展览的机会,申请把易培基案中被认定为赝品而封存的文物开箱,又请专家重新鉴定。这也是对法院无理办案的一种回击。
不少文物专家表示,对珠宝进行鉴定,真就是真,假就是假,只要内行人一看便知。而对书画作品的鉴定,大家的看法是不同的,甚至会出现截然相反的意见。法院只请黄宾虹一人担任鉴定工作,难免会发生错误。不久,南京形势危急,政府各部门纷纷迁往武汉或重庆,司法部门也顾不上审理此案了。
1948年1月9日,《南京人报》刊登了一则消息:易培基案不予受理。理由:易培基已死亡。李宗侗于民国三十六年(1947)一月一日赦免。这样一则申明,给了人很多想象的空间,但基本可以认定,这是国民政府给自己的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