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到山东
1954年5月初的一天,我正在浙江参加浙江省委第15次扩大会议,贯彻落实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揭露批判高饶反党联盟的问题,忽然接到华东局一个电话,称华东局第二书记陈毅要我立即去济南,浙江的工作暂时由省委副书记江华主持。因为要求很急,浙江的会议我还没有开完,便于5月11日赶往济南。到济南后,陈毅告诉我:原中共山东分局第二书记、代理书记向明出了问题,已不能继续主持山东分局的工作,现正举行分局扩大会议清算他的问题。陈毅还对我说,经请示中央同意,由我主持山东分局的工作,并让我先参加扩大会议,了解情况。听了陈毅的话,我深感突然和不安。
山东人民勤劳勇敢,纯朴善良,待人热情大方,工作积极肯干,极富吃苦精神。1945年底我曾随部队来到山东,在鲁中南和鲁西南打了近4年仗。他们倾家荡产、全力以赴支援解放战争,那种不怕牺牲、不计得失、无私奉献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我对山东和山东人民有着很深的感情,很乐意到山东工作。但由于事发突然,我没有一点思想准备,同时也有些顾虑,主要考虑到山东是个举足轻重的大省,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而我还年轻,工作经验也不够,要我主持山东的工作,深感难以胜任。我再三向陈毅表示,我担负不了这么个大省的担子,请求中央另派其他同志来主持工作,我当助手。
扩大会议是1954年4月29日开始的,我来到济南时会议已经开了十多天了。会议由陈毅主持,采用会内会外结合,集中分散结合,个别谈话与查看材料结合的方法,系统地揭发了向明“参加‘高饶’反党联盟”和工作作风的问题。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山东分局扩大会议。记得当时陈毅向与会者介绍了我的情况,我也讲了几句话。大体上说了曾在山东战斗过,热爱山东这块土地,热爱山东人民,愿意到山东工作等意思,同时我也讲了个人的主要特点和不足之处等。会外,我又多次向陈毅请求;希望中央、华东局再选派一位同志来山东省主持分局工作,在这位同志来山东之前,我可以暂时代理一段时间。陈毅见我出于诚心,态度坚决,便答应考虑我的意见,但在会上仍宣布暂由我主持分局工作。之后不久,陈毅向华东局、中央请示,得到同意后告诉我,待1955年3月华东局撤销后,由舒同来山东任第一书记。实际上,没等华东局撤销,1954年8月,舒同就来上任了。
中共山东分局扩大会议6月7日结束后,陈毅于6月21日就会议情况向中央、华东局写了报告。报告建议撤销向明的党内职务,召开中共山东省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改中共山东分局为中共山东省委。得到中央批准后,陈毅又向中央报告了召开党代表会议的方案。7月23日中央复电同意了陈毅报告的方案,中共华东局也予以核准,并提出了补充意见。分局接着就着手准备召开党代表会议,研究、部署推选代表和准备会议文件。为了尽快熟悉山东的情况,会议召开前,我挤出时间听取了一些同志的汇报,参加了研究夏季生产、夏粮征购工作等会议,对山东的各方面情况有了初步了解。
7月5日至9日,我去上海参加了华东局扩大会议,会上听取了陈毅传达毛泽东主席的指示。7月15日,在省直各部门负责干部参加的会议上,我传达了华东局扩大会议精神,主要是批判“高饶”反党联盟问题。关于会议的贯彻落实,我讲了4点意见:
一是目前正处于农忙最紧张的阶段,任务很多,工作繁重。要搞好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要和各种自然灾害作斗争,还有夏粮征购任务,筹备人代会,等等。要全力搞好农业生产,保证农业丰收,完成夏粮征购等中心工作。分局打算这次会后,到各地委跑一跑,一方面了解各地的情况,一方面传达华东局扩大会议精神,为开好党代会作好思想准备。
二是定于8月1日召开全省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除了听取讨论陈毅两个报告外,同时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清除高岗、饶漱石、向明的思想影响。
三是要求省直各部门和省属党组负责同志按照分局部署,参照浙江省委农村工作部检查工作的方法,对各方面的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按照陈毅的指示,进一步在高级千部中清除高岗、饶漱石、向明的错误影响,为党代会提供更多更有力的材料,以保证开好党代会。
四是准备在全省党代会之后,特别是在秋收秋种以后的冬季农闲时期,在全省展开有系统的清除高、饶、向思想作风,以及对全党的影响和产生的恶果,来一次彻底清查。各级党委都要搞,自上而下来一次整风运动,彻底转变思想作风,保证中央、华东局的方针路线在山东的正确贯彻。
1954年8月1日至10日,中共山东省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在5月份分局扩大会议的基础上解决“向明问题”。陈毅始终参加并主持会议,舒同也参加了这次会议。向明在会上作了检查,会议通过了关于向明问题的决议,审查批准了《山东分局关于撤销张哗、李广文、秦和珍、杨宣武、杨涤生、李景春、刘镜心7同志的政治结论和撤销李广文、杨宣武、杨涤生三同志的撤职处分给省党代会的报告》;会议选举舒同等31人为省委委员,选举徐雷健等6人为候补委员。8月13日、14日举行了中共山东省委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选举舒同为第一书记,我为第二书记,李士英、李广文、董淡为副书记,我们5人加上晃哲甫、王卓如、王路宾、彭嘉庆、王近山、夏征农等6人组成新的省委常委。
在全委会上,陈毅、舒同讲话以后,我针对山东当时的工作问题讲了几点意见:
(1)关于农村工作,我强调小麦总产虽然达到71亿斤,超过了预计产量,但棉花播种面积不足,秋季自然灾害难以预测,全年实现粮棉增产计划尚需付出很大努力。为此,要抓好农村的互助合作,办好已有的2.5万个农业合作社。特别要注意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我建议各县委、区委都能派出两个委员深入到几个农业合作社里去,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弄清楚农业合作社如何搞好生产,如何分配,如何管好财务,如何进行政治工作等问题。
(2)在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中一定要注意转变作风,既完成任务,又不要再出现死人事件。
(3)关于动员参军问题,全省4万人的任务,打算由40个县完成。具体由山东军区负责安排。
(4)关于贯彻会议精神,清除向明影响问题,按陈毅、舒同指示精神研究落实。总之,要以互助合作为中心,以搞好农业生产为主,改进领导,转变作风,切实搞好秋季增产和秋收秋种工作。
关于向明的情况,过去我了解不多。在批判“高饶”反党集团的斗争中,山东整了向明同志。我的态度始终和中央是保持一致的,既然中央认为向明参加了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活动,我是坚决拥护中央和陈毅的指示并认真贯彻落实。特别是在参加山东分局扩大会议、省党代会期间,听到会上的揭发批判,更深感在向明的影响下,山东某些干部的脱离群众、官僚主义作风,确实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鉴于这种认识,我在第一次省委全委会议上提出:“清除向明影响,改进领导,转变作风,以保证搞好互助合作,推动农业生产”。
1955年2月,省委发出《关于检查领导肃清向明影响的指示》以后,我也继续在不同的会议上传达贯彻上述精神。省委还派出检查组,分别到青岛、胶州等地检查、督促肃清向明影响。在处理向明问题的过程中,先后受到错误斗争和处理的有山东分局副书记赖可可、高克亭、任质斌,分局秘书长张辑五、副秘书长段林,分局组织部副部长王建明,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吴若岩,山东大学校长华岗,以及青岛市委书记兼市长王少庸、青岛市委副书记于明,济南市委书记高启云,胶州地委书记林明莱阳地委书记张竹生等人。在下边干部中造成了一些思想负担。直到1956年山东省第一次党代表大会,从那以后,工作重心转向社会主义建设,便不再提肃清向明影响的口号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批准撤销了省委关于向明问题的决议,予以平反。同时对因向明问题受到株连、遭到伤害的一些领导干部,也陆续纠正了对他们所作的错误结论或处分,恢复名誉和政治待遇,分清了是非,增强了团结现在看来,向明并未参与“高饶”反党联盟活动,在他主持山东工作期间,搞了1953年的“反分散”和同年冬季的征购过头粮,确实有不妥之处。但这都是工作中的失误,即便他本人应检查改进,但也不应株连那么多被他领导的同志。
当时对向明的处理,在山东的干部、党员中,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从而也对山东的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这一历史的教训,是值得深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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