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马法,王安石变法之一,又称保甲养马法。
神宗时,宋朝战马只有十五万余匹,政府鼓励西北边疆人民代养官马。凡是愿意养马的,由政府供给马匹,或政府出钱让人民购买,每户一匹,富户两匹。马有生病死亡的,就得负责赔偿,但遭遇到瘟疫流行,死了不少马匹,徒增民扰。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明朝洪武年间,亦行过此法。王夫之称:“愚民贪母马之小利于目前,幸牧地之免征于后世,贸贸然而任之。迨其子孙贫弱,种马死,牧地徒,闲岁纳马,马不能良,则折价以输,一马之值,至二十五金,金积于阉寺,而国无一马,户有此役,则贫饿流亡、求免而不得,皆保马倡之也。夫马,非其地弗良,非其人弗能牧也。水旱则困于刍粟,寒暑则死于疾疫。唯官有牧苑,而群聚以恣其游息;官有牧人,而因时以蠲其疾;官有牧资,而水旱不穷于饲;则一虚一盈,孳产自倍。自成周以迄于唐,皆此制也。汉、唐车骑之盛,用捍边陲,而不忧其匮,柰何以诱愚民而使陷于死亡哉?行此法者,曾不念此为王安石之虐政,徒以殃民而无益于国马,相踵以行,祸延无已,故曰害最烈也。”
标签: 历史
文章来源:
纵横百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3467321@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已特别标注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