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献记载的钓鱼岛:日本史料证明主权属中国

纵横百科 62 0

  历史文献记载的钓鱼岛:日本史料证明主权属中国

  2012-07-18 17:30:58 来源:捷讯网 我要评论

  免费公开拉升必涨5%牛股调控关键点,投资好时机

  日本军方绘制的《大日本全图》(部分)。图下方标示了琉球中北部及南部诸岛,并无标明钓鱼岛

  2010年岁末,日本共同社中文部《共同网》、日本亚洲通讯社和日本新闻网评选出“2010年日中关系十大新闻”,“日中撞船事件引发两国关系急剧恶化”名列榜首。

  同年12月17日,日本冲绳县石垣市议会通过一项条例,将每年1月14日设为该市的“尖阁诸岛(即中国的钓鱼岛列岛笔者注)开拓日”,目的是“更明确地向国际社会表明,尖阁列岛在历史上也是日本固有领土,并对国内舆论起到启发作用”。选定这一天,是因为1895年1月14日日本明治政府通过内阁决议,秘密决定在钓鱼岛建立标桩。

  中日两国围绕钓鱼岛主权之争由来已久。这次“撞船事件”再度引发争议,也再次促使人们去了解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历史真相的来龙去脉。

  日本政府的所谓“基本见解”是“自1885年以来,日本政府通过冲绳县当局等途径再三实地调查,慎重确认尖阁诸岛不仅为无人岛,而且没有受到清朝统治的痕迹。在此基础上,于1895年1月14日内阁会议上决定在岛上建立标桩,以正式列入我国领土”。日本政府的这一立场等于承认,在1885年以前日本政府没有调查,更没有占有过钓鱼岛列岛。那么,在此之前钓鱼岛列岛究竟属于哪个国家?是不是无主地?谈及钓鱼岛主权归属,首先必须澄清这些问题。

  中国文献中的钓鱼岛

  在中国的历史文献中,早在公元7世纪成书的《隋书·流求国传》中,就记载有高华屿(即钓鱼岛)。1221年南宋王象之所着《舆地纪胜》一书也提到钓鱼台、赤屿。从1372年(明太祖洪武五年)开始,明太祖便派杨载作为册封使出使琉球。琉球的中山王也遣其弟随杨载入明,朝贡受封。明帝赐闽人36姓善操舟者赴琉球,令往来朝贡。此后,历代册封使几乎都留下关于钓鱼岛列岛不属于琉球而属于中国的历史记录。对此,古代琉球人也是认同的。

  一般认为,明朝最早记载中国人利用钓鱼岛赴琉球的文献是1403年的《顺风相送》一书。书中记载的名称为“钓鱼屿”和“赤坎屿”,即今天的钓鱼岛、赤尾屿。这证明,钓鱼岛列岛最迟是在1372年至1403年之间,即被中国赴琉球的册封使船最先发现并作为海上航行的标志予以利用的。这比日本人“发现”这些岛屿要早约500多年。

标签: 历史记载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