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得空浏览了一下六星杂谈,发现大家都在讨论历史,都强调解读历史的首要任务就是分清什么是真实的历史。都强调只有搞清楚了历史的真相后才能在此基础上发表意见,否则就是啥啥啥啥…
那么什么是真实的历史呢?历史又该怎么解读?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我就觉得吧,很多史书上的东西都要存疑,往好了说就是或多或少的都带有作者的偏见与盲区,往坏了说就是造谣。而真实的历史恐怕只有通过考古发掘才能验证。
举个例子,独醒客同学在谈到秦国历史时义正辞严的指出“秦国兼并六国,灭国屠城,凶狠残暴,不仅是对敌国。在自己的国家对待自己的人民也同样如此。否则陈胜吴广也不至于因为迟到会被杀头而造反。民怨沸腾,民不聊生……。”
可是!睡虎地出土的秦简,上面清晰的记录了很多秦朝的法律条文,其中有一条说的就是“道路失期律”,翻译过来就是:“如果军人耽误了向兵站报道的时间,应处以罚款,犯罪军人应向政府提供两个盾牌。”此外,这条法律还特别强调:“如果是因为客观原因,导致路上耽搁,只要说明情况,就不会处罚!”
也就是说,依照陈胜吴广他们的情况,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罚款,根本不可能杀头。而且,一次性处死几百人,即使是“暴秦”也不会做。
那么,咱们再回头审视一下独醒客同学的言论,是不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呢,又或者叫自相矛盾呢?
当然,我举这个例子并不是为了批评独醒客同学,毕竟大家在举例之前都会认为自己的例子是真实有效的。我想说的是,假如所有的历史都要等到考古发掘以后才能得到答案,难道说我们要停掉历史这门课吗?虽然我在七八年前是极力赞成的,可现在想想好像也不对,只能向大家求助。
我的问题是:在没有考古发掘的佐证之下,到底该怎么分辨历史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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