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记]痴秦醉汉人物小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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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痴秦醉汉者,不知何许人也。年既久远,又无煊赫事迹流传。余遍览《搜神记》,《山海经》,《烈女传》,《梦溪笔潭》,《聊斋志异》以及近代之美利坚《P layboy》等传奇志怪,搜得其人其事若干,汇成文字,以供茶余饭后的咀嚼闲谈之资。或痛恶之人得到,为如椽巨笔有所指的靶子。

   观痴秦醉汉其名,当知乃秦末汉初人物。《搜神记》中记载:原名愤青,号痴秦醉汉,身长六尺,文质书生,倜傥风流,嗜酒,早年落魄无可考。我只好加上一点想象的作料,来完成主人翁愤青的童年生活。

   秦朝时战乱频仍,百姓民不聊生,男丁缺乏,交配种丁多为老者或未成人之男孩(这在近代也有复古的余味),所以所生出来的小孩多智力低下。小愤青也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诞生,不可避免的有点痴呆,十几岁之前整日东流西窜,疯癫怪异,披头散发,靠好心人施舍为生,生活倍觉艰辛。小愤青幼年不通事故,殊不知礼仪廉耻。以果腹为营营终日之目的。一日,一屠醉熏熏从家门口出来,手里拿一碗吃剩下的骨头喂狗,大喝一声道:“嗟,来食。”其狗乃琉璃国进口之波斯狗,为贵族血统,对此不屑一顾,认为不堪忍受羞辱,扬长而去。小愤青趁此良机,屁颠屁颠跑过去。同行者还有一为道貌岸然的老者,也是饥肠辘轳,可毕竟年老体弱,跑不过我们的小愤青。于是大呼:“留一点,我三天没有吃饭了。可怜可怜我吧。”状极其凄凉。偏偏小愤青也饿了,没有管三乘以七等于二十一这个道理(他也算不出来)就把那碗剩骨头舔食干净,比波斯国贵族狗还专业。等到老者赶来,愤青正舒服的躺在太阳光下,浑身找跳蚤。老者义愤填膺,悲从中来,颤抖的手指着小愤青,哽咽着,涕泪交加,大呼:廉者不饮盗泉之水,君子不受嗟来之食。语毕,喷血而亡。后来有狗崽队根据这一现象做了记录,便让这顿饭流传千古,至于真相,愤青成名之后刻意毁去了,倒是笔者在遗老的口中听到这个传说。

   小愤青生活的年代正值强秦由盛而衰,始皇帝年迈,一心求仙问道,不理政事,吕后荒淫,宦臣当道,致使民不聊生,饿殍满地。这一点史书上有记载,不多说了。我强调的是我们的主人公能在这样的环境下生存和发展,毕竟有他过人之处。譬如他能抛开面子,与路边的野狗和家里的宠物狗争事物,抢骨头。一个人做一次这样的事并不难,难的是他一直以来都做这样的事情,更难得的是在后来他腾达的时候为自己辩解:大丈夫能屈能伸,惟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这样的胸襟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了。

   他抢骨头的时候,被一个黔人看见。黔人大异,以为是老虎,钦佩不已,发明了一句成语,叫:虎口夺食。世人以为黔之驴愚蠢不可方物,殊不知黔地风土闭塞,黔人才是最愚蠢的呢。这是题外话了。

   愤青的一生如果就这样度过的话,倒也不值得我为他写传记。愤青后来的发迹,完全是由于受到刺激,发奋苦读才一举成名,正所谓知识改变命运。有一回他在写回忆录的时候写道:当我回首往事的时候,我不会因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羞愧…………真的猛士,敢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从这里我们能够看出,愤青是多么的谦虚,他说自己不过是个庸人,不过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面。造化是这样设计的:有一天,愤青听咸阳城里面的人都在唱:硕鼠硕鼠,无食我蜀,就知道城里已经没有太多的粮食了,于是他随着大批的难民出城。恰好那天我们的愤青不小心与野狗抢吃的时候掉到水里,洗了一遍,也容光焕发起来。守城们的士兵挡住了他,左手拿一只土耳其烧鸡,右手拿一张写了字的纸,对愤青说:你能读出这上面的字,这只烤鸡就是你的了。”可怜小愤青目不识丁,羞愧交加,又不忍离开。眼睁睁的看着后来的几个秀才打扮的人朗声大念:“握使透绿,卧室偷答本铝。”然后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大嚼鸡块,身心饱受刺激。于是好好学习,天天吃鸡的伟大的理想就在愤青小资的心田茁壮成长了起来。不过后来那几个书生也被冠以儒生的名号被埋在了一个坑里面,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焚书坑儒事件,也是封建社会对知识分子的压迫的有力证明。

   小愤青自从受到“土耳其烧鸡事件”打击之后,淡淡的鸡肉香味便时时飘逸在他的脑海。以至于以后每次闻到鸡的味道,浑身颤抖,这这据说是“闻鸡起舞”的由来。

   相传在张良得到白发老人赠送天书的那座桥上,愤青路过时候,白发老人正在那丢鞋,抠脚丫子。老人见愤青路过,也叫他去拣他的破鞋子,愤青置若罔闻,头脑里思考着复杂的哲学原理:鸡和知识的辨证关系。这让老人出离愤怒了,大骂:你是头驴,你是头蠢驴。愤青隐约记得这句话是非常重要的一句话,这句话在他脑海里就能和知识划等号,就能和鸡肉划等号。对了,那些书生也是这么念的。愤青一时福至心灵,恭敬一拜,然后去桥下拣那双破鞋。这也是后来之芸芸终生一直乐于拣破鞋的源头吧。如是者再三,一点也没有不耐烦的样子。老人笑了,赞曰:孺子可教也。便领了愤青,到一深山,日授剑法,夜课诗书,其间隐居,无史料可考,外人不得以知道。倒是野史〈风月宝鉴〉中记载:愤青学成返市之际,俨然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模样,头顶一棵白菜,身披一件麻袋,腰缠一条海带,是汉初最时髦的东方不败的打扮,并且登上了〈playboy〉世界最佳形象奖的版首,独领风骚好几年 。那时候他满腹经纶,经常念一些诗句: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等等。后来被王勃和曹操他们分别盗版了去,流颂千古了。而此刻的愤青再也不是秦时候的痴愚了,从他的诗里面可以看出来他会喝酒了,并且早上也喝,这就说明他已经跨越性的完成了从痴秦到醉汉的转变。而他作为愤青的名字也自觉的隐去,仿佛是想隐瞒一段不光彩的历史。

   后来的人为了纪念此时的愤青,刻意的去模仿着他的事迹,甚至形而上的模范着他的名字,诸位不信的话,可以看看当今中国和世界,有多少个额头上写着愤青字样的青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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