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刿在长勺之战中的表现:春秋时人认为其战术是骗术,智诈而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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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刿论战》选自《左传·庄公十年》,文中记述了曹刿在长勺之战中,以其足智多谋而使弱鲁之师战胜强齐之师的故事。

文曰:公与之乘,战于长勺。公将鼓之。刿曰:“未可。”齐人三鼓。刿曰:“可矣。”齐师败绩……既克,公问其故。对曰:“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

鲁庄公和他共坐一辆战车,鲁军在长勺和齐军作战。鲁庄公将要下令击鼓进军。曹刿说:“现在不行。”等到齐军三次击鼓之后。曹刿说:“可以击鼓进军了。”齐军溃败。战胜齐军后,鲁庄公问他这样做的原因。曹刿回答说:“作战,靠的是勇气。第一次击鼓能够振作士气。第二次击鼓士兵们的士气就开始低落了,第三次击鼓士兵们的士气就耗尽了。他们的士气已经消失而我军的士气正盛,所以才战胜了他们。

鲁庄公九年(公元前685年),齐桓公即位;鲁庄公十年(公元前684年)春正月,齐桓公借口鲁国曾帮助公子纠争夺齐国君位而伐鲁,鲁庄公败齐师于长勺。长勺之战,虽规模不大,但历史上很有名,因为这是一次颇为经典的以弱胜强的战例,其中曹刿的卓越表现更为后世推崇。

曹刿在长勺之战中的表现:春秋时人认为其战术是骗术,智诈而毁礼

后世津津乐道于曹刿在战时活用“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原理击退强大的齐军,对曹刿的胜人一筹的军事谋略大加赞扬,但当时的人却不以为然。受《周礼》“正名”的影响,春秋时的战斗、战役,还是一种义战,需要遵循“礼”的原则,师出有名,方为义战,交战也是贵族式的,不设险诈,如不能趁人之危,不能连续重创对方等,车战时,先列阵,然后主将驱车对杀,又如竞技。那时的战争、战役、战斗规模比较小,持续时间较短,且一般不误农时,战争也多为示威性质,重在争霸,故还是讲究人心归附的,续绝祀、兴灭国,不像战国时期列国争锋,无所不用其极,彻底展现出弱肉强食的残酷杀戮局面。所以,春秋时人以为,曹刿在长勺之战实行的军事谋略智诈而毁礼,不讲诚信,胜之不武。

我们再对长勺之战进行复盘:齐国军队与鲁国军队在长勺之地列阵对决,齐军统帅下令击鼓,将士憋足劲冲锋,但刚冲出不远,又听见鸣金收兵的命令,只得回到队列,原来齐军统帅见鲁军没有击鼓,以为鲁军尚未准备好,按照“不鼓不成列”的循礼交战原则,便下令停止进攻。过了一会儿,齐军统帅以为鲁军应该准备好了,便再次击鼓,齐军又一次发起冲锋,但鲁军根本没有对冲的动静,齐军统帅想鲁军也太磨叽,还没准备好,便又下令收兵。又过了一会儿,齐军统帅以为鲁军一定准备好了,便第三次击鼓,此时齐军士兵有些泄气,冲锋也不积极,因为他们不清楚统帅会不会再收兵,而鲁军这次却玩真的了,一鼓作气打败了心里泄气且首鼠两端的齐军。这里曹刿玩赖耍滑头了,背弃了循礼交战的原则,以智诈而取胜,曹刿的战术在当时是不被认可的。

曹刿在长勺之战中的表现:春秋时人认为其战术是骗术,智诈而毁礼

即使长勺之战后五十余年的宋国与楚国的泓水之战,宋襄公仍然恪守循礼交战的原则。

周襄王十四年(公元前638年)十一月初一,楚军进抵泓水南岸时,宋军已占有利之地,在泓水北岸列阵待敌。当楚军开始渡河时,右司马公孙固向宋襄公建议:“彼众我寡,可半渡而击",宋襄公拒不同意,说仁义之师"不推人于险,不迫人于阨 "。从而使楚军得以全部顺利渡过泓水。楚军渡河后开始布列阵势,这时公孙固又奉劝宋襄公乘楚军列阵未毕、行列未定之际发动攻击,但宋襄公仍然不予接受。一直等到楚军布阵完毕,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宋襄公这才击鼓向楚军进攻。可是,这时一切都已经晚了,弱小的宋军哪里是强大楚师的对手,一阵厮杀后,宋军受到重创,宋襄公本人的大腿也受了重伤,其精锐的禁卫军悉为楚军所歼灭。只是在公孙固等人的拼死掩护下,身受重伤的宋襄公才得以突出重围,狼狈逃回宋国。战后国人皆怨襄公指挥不当,宋襄公却向臣民辩解说:"古之为军,临大事不忘大礼"、"君子不重伤(不再次伤害受伤的敌人)、不擒二毛(不捉拿头发花白的敌军老兵)、不以阻隘(不阻敌人于险隘中取胜)、不鼓不成列(不主动攻击尚未列好阵的敌人)",认为自己遵守古训行事并无不当。公元前637年(周襄王十五年)五月,宋襄公伤重而死。

泓水之战,楚国是不守周礼的,而且循礼交战之原则已渐废,宋襄公不察,仍食古不化,败之必然。后世可以说,他还不懂得批判的武器代替不了武器的批判,有道德优势,不一定有搏弈优势,但春秋时人却不这样认为。

曹刿在长勺之战中的表现:春秋时人认为其战术是骗术,智诈而毁礼

教科书说,曹刿是鲁国大夫、军事理论家。如果说长勺之战,曹刿是以智诈而取胜,那么长勺之战三年后的齐鲁柯地会盟,曹刿则是以恐怖行为而收回了鲁国失地。

鲁庄公十三年,齐国为盟主,组织鲁、宋、陈、蔡、邾国在北杏会盟,但惟有鲁国没去。齐国进攻鲁国,打败了鲁君,迫使鲁庄公献出遂邑,然后两国在柯地结盟。在盟会上,鲁国勇士曹沫,也就是《曹刿论战》中的曹刿(先秦文字中刿与沫可通,所以《史记》里的曹沫就是《左传》的曹刿)暗藏利器,在盟会的高台上劫持了齐桓公,逼迫他归还了掠夺鲁国的土地。齐桓公从高台下来后想反悔,管仲劝解他不能被劫持了就答应,安全了就反悔,还要杀劫持者,这么做只是出一口气而已,却会失信于诸侯,从此失去天下人的支持,不应该这么做。于是齐桓公按照劫持下的盟约履行了义务。齐国归还了鲁国的失地,但大大提升了齐桓公的声望。曹刿的恐怖行为,虽然为鲁国讨回了失地,但在当时名声很不好,不是正人君子光明正大所为,而是阴谋诡计和下三滥勾当。

进入战国时代,曹刿式的智诈与暗杀已成为列国工具理性发达的突出表现,为礼崩乐坏后胜王败寇的思想者所推崇。

标签: 历史上用谋略取胜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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