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有名、字、号等多种称谓,见面时应如何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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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说到“名字”的时候,通常是指人的姓名或名。但是在古代,许多有地位的人,特别是文人和宦官,不但有“名”,而且有“字”,甚至还有“号”。现代人可能就觉得好奇怪,古代一个人搞这么多代号,那究竟怎么称呼他?是不是很复杂呢?

古人有名、字、号等多种称谓,见面时应如何称呼?

由于在古代人们特别注重礼仪,名、字、号的称呼的确很讲究,但是并不复杂,只要掌握“尊重长辈和上级,礼貌待人”这个重要原则就行。

所谓“名”,主要是由父母按家谱中辈分排行取名,一般寄托父母和长辈的殷切希望或良好祝愿。所以“名”本质是一个人区别其他人的特定社会符号,寄寓父母的期望。而“字”是指古人到成人时希望得到他人尊重而取的,一般是对“名”的解释和补充,与“名”相表里,相得益彰,所以又称“表字”。

这一点,古人文章中已经讲得非常清楚。《礼记·檀弓上》说:“幼名、冠字。”《疏》云:“始生三月而始加名,故云幼名,年二十有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又《仪礼·士冠礼》:“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称名,他人则称字也。”

意思是说,“名”是幼时起的,供长辈呼唤。男子到二十岁,要举行成人冠礼并加“字”,标志着男人已经步入社会。女子到十五岁许嫁时,也要举行笄礼并加字,供朋友呼唤。古人加字的主要目的是尊重父母给自己起的“名”,不让别人随便叫,说明自己已经成人,希望同辈或晚辈尊重自己,称呼自己的“字”。当然,“字”只是限于古代有身份的人,普通老百姓,特别是底层的丫鬟奴婢,不要说字了,甚至连名都没有,有的取个动物名就完事了。如《红楼梦》里贾母的丫鬟叫鸳鸯,林黛玉的丫鬟叫紫娟。

所以,在人际交往中,“名”一般用作长对少,上对下,或自己谦称的称呼。平辈之间,通常用“字”互称,但在非常熟悉的人之间,也可以称“名”。在多数情况下,提到对方或他人直呼其名,被认为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平辈之间,相互称字,则认为是有礼貌的表现。

但要注意的是,晚辈对长辈,下级对上级,卑对尊的呼唤时,一般用“字”,绝不能称名,尤其是君主或自己父母长辈的名,更是提都不能提,否则就是“大逆不道”,我国古代就有“避讳”制度,一旦违反,可能带来杀身之祸。看看,古人生活真不容易,连叫个名字,都可能掉脑袋,太恐怖了。不像我们现代人,小媳妇叫公公老头子,公公还喜上眉梢,疼爱有加。这事搁在古代是绝对不允许的,如果小媳妇一不小心说漏嘴,就得家规侍候,轻则下跪,重则鞭笞,而且要给公公赔礼道歉。

古人有名、字、号等多种称谓,见面时应如何称呼?

另外,古代人除名和字外,还有“号”。号是人的别称,所以又叫“别号”,可以反应人的情趣,品性,籍贯以及阅历等。例如:陆游,号放翁;陶潜,号五柳先生;苏轼,号东坡居士;李白,号青莲居士。号的实用性确实非常强,除供人呼唤外,还用作文章、书籍、字画的署名。如杜牧《樊川文集》、杜甫《杜工部文集》等。一般来说,如果别人有号,就不直呼其名,也不称其字,而是称其号,以表尊重。这跟当代有些人不管遇到什么人都喜欢随口叫人家老板不同,古人内心比较单纯,比较礼貌,称呼别人号是发自肺腑的尊重,他们往往是被称呼人的超级粉丝,否则怎么可能连称呼对方的“字”都觉得不礼貌呢?

总之,在古代名字号是一个人的称呼,也是一个人道德品格和社会地位的象征。“名”一般只在君王或长辈面前才能使用,“字”是在平辈或晚辈间称呼,而“号”可以在文章中使用,可以自称,也可以他人称呼,适用性最强。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号以寓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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