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补服,也叫“补褂”,为无领、对襟,其长度比袍短、比褂长,前后各缀有一块补子,清朝补子比明朝略小。是清代主要的一种官服,穿着的场所和时间也较多。凡补服都为石青色。方形补子是区分官职品级的主要标志。有圆形补子及方形补子。圆形补子为皇亲贵族所用,方形补子为文武官员所用。文官绣飞禽,武官绣猛兽。
在明清两代,受过诰封的命妇(一般为官吏的母亲及妻子)也备有补服,通常穿着于庆典朝会上。她们所用的补子纹样以其丈夫或儿子的官品为准。女补的尺寸比男补要小。凡武职官员的妻、母,则不用兽纹补,也和文官家属一样,用禽纹补,意思是女子以闲雅为美,不必尚武。
圆补用于贝子以上皇亲者,上为五爪金龙纹,分别饰于左右肩上及前胸和后背。方补均用于文官和武将等官员。
相传饰以禽兽纹样来区分官员等级的方法最早源于唐代女皇武则天时期。一天武则天上朝时赐给官员们绣了花的官袍。因为十分好看,又是御赐之物,所以其他官员纷纷效仿。
但补子的源头可以上溯至蒙元时代,只是这些服饰没有作为补服出现,且这些方补多作花卉状,它们在当时并没有作为官阶的标志。
而真正代表官位的补服定型于明代,据《明史·舆服志》记载,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规定,官吏所着常服为盘领大袍,胸前、背后各缀一块方形补子,文官绣禽,以示文明,武官绣兽,以示威武。一至九品所用禽兽尊卑不一,藉以辨别官品。
当时,也有官员因自己的职位低,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私自找绣工制作的。加工厂清廷三令五申禁止私自制作比自己官职高的补子,但为了利益仍有造假之事发生。制作这些补子的机构,是皇家专门织造绸锦缎的织造衙门。
清代的补服制度严格,任何人不得逾越,年羹尧的儿子因穿了四团龙补服一项,在给年羹尧定罪时,就有这一项:“非其人,不得服其服,顺礼也。”
这些补子因丝绣的技巧,染工的技法,成了当今的艺术珍品。
此系列为清末北京民俗画家、外销画家周培春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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