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1127年6月12日—1279年3月19日)是宋朝第二个时期,因以临安(今浙江杭州)为都城,史称南宋,历九帝,享国152年。南宋虽然外患深重,统治者偏安一隅,但其经济上外贸高度发达 ,重心完成了历史性南移,思想学术和文化艺术高度发展,理学成型确立正统地位,并向海外传播,形成了东亚“儒学文化圈”。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关于董槐的详细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董槐(?----1262)南宋濠州定远(今属安徽)人,字庭植,号榘堂。嘉定进士。淳祐间,为沿江制置使、江东安抚使兼知建康府,整肃军政、训练士卒。后为广西运判兼提刑,上守御七策;又与交耻约无犯边,还侵地、通贸易等事。历签书枢密院事、同知院事、参知政事。蒙古攻四川,他率重兵扼守夔门,对朝政边备多有建明。宝祐三年(1255),进右相兼枢密使,整顿法纪,旋为丁大全所逐。
人物简介
董槐 (?~1262)字廷植,南宋大臣,理宗朝宰相。定远县城人。体魁,宽额丰腮,有美须。少时喜习兵事,爱读孙武、曹操书,有抱负,常与人说:“我若得用,将汛扫中土,以还天子。”他还要做个像诸葛亮、周瑜样的人。父董永课子严,厌其狂,训诫道:“你不努力读书,喜欢讲大话,狂妄自高,我不愿意你成为这样的人。”经父教,槐惭愧,遂乃专心求学。始就学于叶雍门下,继又从师于儒学大师朱熹的学生辅广。董槐聪颖过人,学业长进很快,嘉定六年(公元1213年)考中进士。踏进仕途之后,历任广德军录事参军、镇江观察推官、镇江府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湖北刑狱、常德知府、江州知州兼都督府参谋、谭州知州、沿江制置使、江西安抚司公事主管、户部侍郎、江东安抚使兼建康知府、广西运判兼提点刑狱、工部侍郎兼转运使、兵部侍郎兼给事中、宝章阁直学士、福州知州及福建安抚使、端明殿学士、参知政事,直到拜右丞相兼枢密使等三十多个官职。爵位由封子、封男,到封侯、封公。董槐为官,勤政清正,政绩卓著,朝野闻名。
嘉定十四年,董槐任广德军录事参军时,有人告富人李桷私铸兵器,暗结豪杰,心图不轨。郡守不问是否事实,就将李桷逮捕入狱,准备斩首。董槐通过查访,得知情系诬告,便同郡守说明。郡守不但不听,反说:“李桷谋反,你反为他说情,当诛族。”槐据理抗辩:“执法官吏明知李桷乃是冤案,却硬把他往死处推,难道法律规定被告人不论冤枉不冤枉,都要杀头吗?”不久,郡守因办理父丧去官,董槐负责处理郡事,迅即上书为李桷辩明案情,李得释放。
嘉熙元年(公元1237年),董槐提点湖北刑狱时,常德军中发生骚乱,守尉马彦直被围,董槐得知,亲率数骑赶到现场,斥问乱者为什么这样?乱者说:“将军马彦直掠夺我们岁请。”董槐呼出马彦直,训问情实,立斩于马前;第二天,又捕斩乱者为首分子以戒。
嘉熙三年,董槐知江州时,秋天有十几万灾民渡江流来。他召集官吏商量用储备军粮赈灾,吏员都说不能把储备军粮发给灾民吃。他说:“人民是我们的人民,用我们的粮食救济他们有何不可?”说服了吏员,于是,灾民得粮,重返家园。
淳祐六年(公元1246年),董槐为广西运判兼提点刑狱时,邕州地区经常发生少数民族扰边事件,槐上奏守御七策,对他们谕之以理,待之以诚,约定互不侵犯。并订立五项条约:“一无犯边,二归还侵地,三归还虏掠生口,四奉正朔,五通贸易。”从而改善了与边境少数民族的关系,安定了边陲。
宝祐三年(公元1255年),董槐任右丞相时,为了利国安邦,任人唯贤是举。他向皇帝说,臣认为当下对朝政有害者有三点:一是皇亲国戚不能执行法律;二是执法大吏久居其官,作威作福;三是京城里的官吏,不约束部下,任其胡作非为。皇上不听,嫉之更甚,加上奸邪屡谗,董槐的耿耿忠言、赤诚心胆却落得个被罢免丞相的结果。
景定三年(公元1262年)五月,滂沱大雨不止,年迈的董槐彻夜难眠,坐立不安,国难民灾,系于一心,终于在不住的叹息中默默忧逝。逝后,赠太子少傅,谥号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