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格格婚后生活除了要靠嬷嬷之外 还得要给钱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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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格格的由来“ 格格” 一词源于满语的译音,出现在清朝的前身后金时期。格格,起初并不是正式的封号,只是满族人对身份高贵女性的一种尊称。清朝国君、贝勒的女儿,尤其是未嫁之女均被称为“格格”,并无尊卑等级的区别。比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而孝庄太后的侍女,曾抚养过康熙帝的苏麻喇姑也被内务府称为“苏麻喇额涅(母亲)格格”。在古代,清朝格格婚后生活靠嬷嬷指导,还要收取费用。

而格格和驸马自是居于同一座府邸,却并非居一室,这意味着二人婚姻状态是“分居”,对驸马而言,更加不公平的是,若非公主格格传唤,二人决不能同枕共眠。不知从何时起,公主格格要想见自己的驸马爷,就得花大量的银钱贿赂家中的嬷嬷,倘若你不愿出这么一笔钱,嬷嬷便会在召见的程序中百般阻挠与耻笑,遇到缺心眼的主,还会以失礼之罪被告状。正是由于这样不近人情的规矩,嬷嬷才得以从中捞到无数不义之财。

封建社会的女子本来就害羞,要自己召见“宠幸”驸马就很难开口,所以清朝的格格多有寂寞抑郁而亡的。不过有个格格是例外,那就是道光皇帝的大格格。大格格也是召见驸马时受到嬷嬷的阻挠,一生气就告状到皇阿玛那儿。道光本来就喜爱这位大格格,听她这么一告状,一怒之下怒斥了那位嬷嬷,并下令大格格与驸马之间的事情由他们自己做主。于是大格格自由召见驸马,两人情感渐浓,一共生下了8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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