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谈关羽和三国的事情,陈寿的《三国志》应该是最重要的历史资料。而李存葆的《东方之神》(下称李文)却说,陈寿是“坚定的拥曹派”,因其父曾受诸葛亮的髡刑,在写《三国志》时掺进个人恩怨,具体到《关羽传》,则“惜墨如金,闪烁其词,语焉不详”。
陈寿修《三国志》,确实以曹魏为正统,但这并非他拥护曹魏,而是身为西晋臣子的缘故;西晋是继承曹魏的,因此他修史书,不能不以曹魏为正统。如果一定要说拥护谁的话,也只能说他拥护司马氏的西晋,与曹魏并不相干。
从有关史实看,陈寿在形式上不得不以曹魏为正统;作为蜀汉旧臣,他在思想感情上却倾向于蜀汉,从这个意义上倒可以说他是“坚定的拥刘派”。他给自己的书取名为《三国志》,就是表明魏、蜀、吴三国对等的意思。在材料的取舍上,他对曹丕称帝时群臣百余人劝进、颂德的表文均不记载,对刘备称汉中王和即皇帝位时群臣请封之辞、劝进之表、告祀之文则大书特书,可以说明他的真实倾向。
陈寿修史时因其父受诸葛亮髡刑而掺杂个人恩怨的说法也是没有根据的。自北魏以来,有许多学者为陈寿辩诬。其主要史实是,陈寿在西晋时编成《诸葛亮集》二十四篇,奏于朝廷,并作了一篇表,其中对诸葛亮做了公允的评价。清代学者王鸣盛综合朱彝尊、杭世骏两家之说并加以申述补充,指出:“(陈)寿入晋后,撰次《(诸葛)亮集》表上之,推许甚至,本传特附其目录并上书表,创史家未有之例,尊(诸葛)亮极矣。评中反复称其刑赏之当,则必不以父坐罪为嫌。”清代另两位学者钱大昕、赵翼也指出,陈寿对于蜀汉人物,最推重的是诸葛亮,对其称颂不遗余力,所谓因私嫌而对诸葛亮有贬词的说法,是无识之论。
由此看来,陈寿作为修史者,其职业道德是好的;他的《三国志》,正如历代史家所公认,是一部可称为“良史”的最有价值的三国史籍。我们要探求一个真实的关羽,不能不首先从《三国志》中找史实。而李文却说,由于政治态度和个人恩怨,陈寿在写《关羽传》时,“惜墨如金,闪烁其词,语焉不详”。这一评价也是毫无根据的。李文拿《武帝(曹操)纪》与《关羽传》的篇幅相比,一个“洋洋洒洒万余言”,一个不足千字,以此证明其论点,但这种对比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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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是正统的开国帝王(故其传不叫《武帝传》而叫《武帝纪》,以示与其臣下等的区别),按照修史者的惯例,他的传记篇幅理应是最大的。而刘备、孙权虽不是正统,也是帝王,陈寿也给了他们较大篇幅。至于三国的臣子之传,其篇幅比帝王小得多,且大都是数人合为一传。《关羽传》紧接在《蜀书》的《诸葛亮传》之后,且为关张马黄赵五人合传之首,应该说是适当的,符合关羽在蜀国的地位。如果一定要比字数的话,也只应该拿《关羽传》与曹魏相当的大将传记相比,这里根本看不出陈寿有薄此厚彼的倾向。
李文说,关羽“亡命走涿州”,陈寿只写此五字,对其原因“讳莫如深”。李文确认其原因是“仗义杀人”,他叙述了民间传说的五种版本故事之一种,然后将这当成确凿不移的事实说:“正是关羽为民挥剑之一杀,才奠定了武圣关羽人格大厦的第一块基石。而在《关羽传》中这本应不可或缺的一笔,却被陈寿老先生给‘贪污’了。”
这贪污之说不知从何而来?假如李文能够在其他史籍中找出关羽仗义杀人的事实,还可以说陈寿贪污;然而它连一条也找不出来,只是列举了民间传说;而民间传说是不能当成确定的史实的,怎能说陈寿贪污,怎能说他故意“讳莫如深”?
在我看来,陈寿是真的不知道关羽“亡命走涿州”的原因,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能胡编乱造。正如李文所引,《关羽传》详细描写了关羽“刮骨疗毒”的硬汉形象。像这样的小事尚且详细入传,如果关羽确实有“仗义杀人”的豪侠事实,陈寿为什么要贪污掉,他有什么必要“讳莫如深”?
由此看来,李文加给武圣关羽人格大厦的第一块基石,没有史实根据,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二
关于“桃园三结义”,李文一方面承认它不见诸正史,另一方面又说,经考证,这一故事是可信的,即符合史实。他举了两个理由,在我看来,这两个理由都站不住脚。
其一,《关羽传》中关羽对张辽说:“吾极知曹公待我厚,然吾受刘将军厚恩,誓以共死,不可背之。”李文根据这一句话,断定说:“这足可表明,刘、关、张曾按民俗,举行过结拜仪式,且面对苍天立下过诸如‘不求同生,但愿共死’之类的誓言。”
我们只要稍微认真琢磨一下这句话,就可以知道,它并不足以表明李文断定的任何东西:首先,这里没有张飞什么事,因为提都没提他;其次,这只是表明关羽受过刘备厚恩,他立下誓言以共死报答,而与结拜并无关系。
其二,李文认为更能印证结拜说的证据是刘备伐吴。李文说,一向对诸葛亮言听计从的刘备,却不顾诸葛亮的劝阻,一意孤行伐吴,这是因“桃园结义”要为关羽报仇的缘故。诸葛亮劝谏刘备放弃伐吴,无论在《先主传》还是《诸葛亮传》中均无记载,不知李文所说有何根据?恐怕依据的是《三国演义》,但《三国演义》不是史书,而是小说,不足为凭。
李文还说,刘备伐吴时已即皇帝位,御驾亲征而为一员大将复仇,如果他与关羽没有结拜兄弟之谊,于国于家于情于理于己于人都难以说通。这一理由实际上预先假定刘备御驾亲征是为关羽报仇,这种假定有何根据?刘备伐吴主要是因为失去荆州战略要地,他想将它夺回来。无论关羽是否被杀,这一仗恐怕都是要打的。这里还有一个可以反驳李文的证据:据《先主传》,刘备败守白帝城后,孙权主动遣使求和,刘备同意了。如果刘备真的如李文所说,是铁了心为关羽报仇而宁可抛弃江山社稷、身家性命于不顾,他就不会同意和解,而势必与对方拼个鱼死网破。刘备没有这样做,可见说到底他还是一个政治家,御驾亲征的目的是为了实际政治利益,而非意气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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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说张飞“在闻听二哥遇难后,涕泗滂沱,肝肠寸断,昼夜酗酒,怒鞭部下,未待出征,便被帐下将张达、范疆杀死”。这些情节完全是根据《三国演义》得出的,而非史书所载。《张飞传》关于此事只有两句话:“先主伐吴,飞当率兵万人,自阆中会江州。临发,其帐下将张达、范强杀之,持其首,顺流而奔孙权。”张飞为部下所杀,仅此一个事实,其余均为小说家的杜撰或想像,由此也扯不到为“二哥”报仇的事情上去。
总之,被李文称为“对人类友情的最经典的诠释”之桃园三结义,没有任何史实可以说明它是确实存在的。
李文还花较多篇幅为关羽投降曹操一事进行辩护。本来投降的问题是不须辩解的:当继续战斗或抵抗对战争胜负已经毫无意义时,投降并非坏事,也不应该在道德上予以谴责。尤其是指挥官,他的这一决定可以避免许多人无谓的牺牲。但李文似乎不是这样看问题的。他举了抗美援朝时期中国战俘为例,认为即使社会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宽容他们,他们一旦被俘而不是拼命战死,在人格上就有了生死关头的污点,永远无法还原于以前的清白。
因此,李文极力为关羽降曹辩护,想还他一个“清白”,说以他的刚烈性格,理应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只是由于要保护刘备的两位夫人,才不战死而降曹。此说没有史实根据。《关羽传》记载此事只有“曹公擒羽以归”六字,《先主传》也只有两句:“五年,曹公东征先主,先主败绩。曹公尽收其众,虏先主妻子,并擒关羽以归。”根本没有说关羽是为了保护刘备夫人而降曹。
关羽逃离曹营的情况,《先主传》只有六个字:“关羽亡归先主。”《关羽传》只有一句话:“羽尽封其所赐,拜书告辞,而奔先主于袁军。”根本没有提及他保护刘备两位夫人逃走的事(实际上也不可能)。既然如此,当初投降是为了保护两位夫人的说法就不能成立。
李文说:“有史料表明,关羽降曹的条件,也相当苛刻。其中最为关键的一条是:一旦得知刘备的下落,即弃刘奔曹。“但他没有将这些史料开列出来。我想,这些史料恐怕是不存在的。我所见到的史书记载,只有一个意思:关羽是被活捉的,“曹操擒关羽以归”。这里哪容关羽谈什么条件?李文说的史料,只能是《三国演义》,而《三国演义》是小说,不是史料。
关于关羽在曹营的情况,李文一方面承认,《三国演义》描写的曹操对于关羽的各种赏赐并无史实根据,另一方面又说,曹操赐予关羽赤兔马和美女,“恐不为失真”。接着就将这当作已有的事实,说“曹氏赐与的十名美女,他从未染指”,以此来体现关羽不好色,是个“英雄能过美人关”的超级“人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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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羽真的不好色吗?《华阳国志》卷六《刘先主志》说:“时秦宜禄为(吕)布求救于张扬。(关)羽启公(指曹操),妻无子,下城,乞纳宜禄妻。”《〈三国志〉注》引《蜀记》说:“曹公与刘备围吕布于下邳。关羽启公,布使秦宜禄行求救,乞娶其妻,公许之。临破,又屡启于公。公疑其有异色,先遣迎看,因自留之,羽心不自安。此与《魏氏春秋》所说无异也。”至少有三部史籍(《华阳国志》、《蜀记》和《魏氏春秋》)都谈到这一情况,且说法相同,看来关羽确有战前索要他人妻子之事。
这三处说的是刘备归属曹操,与曹操合力生擒吕布时期的事情。秦宜禄是吕布手下的将领,关羽希望攻破下邳后能得到秦宜禄的妻子,曹操开始时答应了,后来又反悔。从以上史料可以看出,关羽向曹操提出这一要求前,是见过秦宜禄妻子的,或至少是知晓对方的情况的。而最根本的情况是,秦妻是一个绝色女子。关羽以自己的妻子没有生儿子为由提出这一要求,显然不是真心话。他怎能断定秦妻一定能生儿子呢?难道别的女子就不能生儿子吗?这不过是个幌子罢了。他是看中了对方的美色。
由于他一再提出这个要求,引起曹操注意,猜想这个女子是不是“有异色”(特别漂亮),于是破城后先派人将她带来看,看的结果是将她留下自用。这也说明该女子确实特别出众,不然曹操也犯不着为她横刀夺爱。
李文说曹操“贪色”。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关羽在这一方面恐怕不亚于曹操,只是权势不及对方,无可奈何对方而已。由此观之,关羽降曹后,如果曹操果真给了他十名美女,我不敢保证关羽肯定不会笑纳和享用。《三国演义》在这一方面对关羽是大大美化了,不符合历史上那个真实的关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