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刺马案始末(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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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终于找到了一个介绍刺马案始末比较全的文章。这篇文章“流浪的黑雨”本来已经转载过,可惜疏于编辑,版面有些乱。这篇文章实在太好,不忍独享,所以我借花献佛,再次转载一次。由于本文章已经转载多次,原作者也无暇考证,我怕张冠李戴,就未注明原作者姓名,还请原作者见谅。

  《刺马》的故事在民间流传已久,各个版本层出不穷,扑朔迷离。但事实上,这个故事之所以被列入“清末四大奇案”,不是因为这个故事所传达出的正义或兄弟侠义上的问题,也不是叔嫂通奸之类吸引人们眼球的花边内容,而是在于这个案子背后所隐藏着更大的政治军事秘密,据清代史料记载,太平天国十年,洪秀全聚敛无数钱财。而曾国藩攻陷天京后收缴了全部金银,但所上缴朝廷的数额却非常之少,便有传言曾国藩有野心,于是慈僖太后先把曾国藩调离江宁,接着召见过马新贻,升其为两江总督,之后马便在其密旨的授权下开始了对湘军的财政调查。就在马新贻即将把太平天国财富去向弄清楚的时候,“刺马”案突然发生。张文祥、黄纵皆为草莽中人,与马新贻不打不相识,并结为异性兄弟。老二黄纵的妻子米兰爱慕大哥马新贻,但马新贻建立起感情的坚强防线,未被米兰的爱所冲破。待马新贻任两江总督,米兰对于马新贻愈加爱慕,而马新贻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他的道德和感情防线也彻底崩溃,终于占有了米兰,杀害了兄弟黄纵。老三张汶祥闻得此事义愤填膺,刺杀了马新贻,并在刑部公堂之上供认不讳。

  涉及到清朝的四大奇案,就有三种说法,历史上所谓“清宫四大奇案”“满清四大奇案”和“清末四大奇案”,一般说来,史学界偏向于满清,清宫四大奇案是指“太后下嫁”、“顺治出家”、“雍正被刺”和“乾隆身世”,也有一说是“雍正夺嫡”。清末四大奇案则是指名伶杨月楼冤案张汶祥刺马,杨乃武与小白菜和太原奇案,也有一说是淮安奇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确切的定位。

  而在三个四大奇案涉及到的10个大案当中,前面五个涉及到宫廷秘闻的,基本上是无证可考的,现在看来是后世杜撰的居多,而后五个奇案当中,唯一的一个还没有盖棺定论的就是张汶祥刺杀马新贻一案了。

  死者马新贻是山东荷泽人,跟李鸿章同榜,道光二十七年的进士。没有点翰林,也不曾补京官,榜下即用,分发到安徽当知县。进士出身的知县班子,其名叫做“老虎班”,最狠不过。马新贻头一天到省,第二天谒见长官,第三天藩司衙门就挂牌,补了广德州所属的建平知县。从此一直在安徽做官,打洪杨,打捻军,由县而府,由府而道,一直做到安徽藩司,有“能员”之称,历任巡抚都很赏识他。

  洪杨平定,马新贻调升为浙江巡抚,第二年十二月,接慈禧太后大恩人吴棠的遗缺,继任闽浙总督。不过半年工夫,移督两江,升官的速度快得让人吃惊,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就由二品官升到了疆臣最有实力的两江总督,慈禧和清廷有自己的考虑。太平天国失败后,人们传言曾国藩有野心,其实他的部下早就怂恿他谋取帝位。在与太平军作战时,清廷不得不依重湘军,但是,如今太平军被“荡平”了,她能允许曾国藩在江南坐大吗东南卧着一只虎,她睡觉也不安心,于是她把曾国藩调离江宁,派马新贻任两江总督,迅速裁撤湘军。

  对于马新贻,恭亲王推荐的时候说得明白,:“马新贻精明强干,操守亦好。他在安徽服官多年,对两江地方最熟悉。剿捻的大功告成,淮军裁遣回籍,要马新贻这样的人,才能把那些骄兵悍将,妥为安置。”

  两江总督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满清有句老话,国家财富,悉出两江。在清代,两江总督下辖的省份是清廷财源的主要来源,因此两江总督的位置仅处在名义上的疆臣之首的直隶总督下面,但论及实权,两江总督的实权是最大的,举个例子,在马新贻赴任前,恭王就提出调曾国藩为直隶总督的建议,慈禧太后就不算太同意,因为直隶总督,虽为疆臣的首领,但地近京畿,上有政府,下有顺天府尹,位尊而权轻,所以不算好缺。简单点说,两江总督地位就如同今天的上海市市委书记,而直隶总督则相当于北京市市委书记。身为两江总督的封疆大吏马新贻被刺,几乎也成为了清廷历史上独一无二的怪事,在当时也有了很大的轰动。

  我们来看看马新贻被刺一案的过程,从中推断一下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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