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法律当然是杀人偿命,但武松的情况比较特殊。具体缘由,《水浒传》原著中解释的很清楚。
原来县吏都是与西门庆有首尾的,官人自不必说,因此官吏通同计较道:“这件事难以理问。”知县道:“武松,你也是个本县都头,不省得法度。自古道:‘捉奸见双,捉贼见赃,杀人见伤。’你那哥哥的尸首又没了,你又不曾捉得他奸;如今只凭这两个言语,便问他杀人公事,莫非忒偏向么?你不可造次,须要自己寻思,当行即行。”武松怀里去取出两块酥黑骨头、十两银子,一张纸,告道:“覆告相公:这个须不是小人捏合出来的。”知县看了道:“你且起来,待我从长商议。可行时,便与你拿问。”何九叔、郓哥,都被武松留在房里。当日西门庆得知,却使心腹人来县里许官吏银两。
武松知道西门庆与潘金莲奸情,以及大哥被害死一事后,虽然愤怒,但他也懂法,并没有第一时间找西门庆报私仇,而是搜集到人证、物证,呈给县太爷,想走法律程序。
但县太爷收了西门庆送的银子后,是怎么回应武松的呢?
“你且起来,待我从长商议。可行时,便与你拿问。”
县太爷这句官场话的潜藏意思,我相信只是不是傻子,应该都懂。
基本上,就是案子不会有下文了。
次日早晨,武松在厅上告禀,催逼知县拿人。谁想这官人贪图贿赂,回出骨殖并银子来,说道:“武松,你休听外人挑拨你和西门庆做对头。这件事不明白,难以对理。圣人云:‘经目之事,犹恐未真;背后之言,岂能全信?’不可一时造次。”狱吏便道:“都头,但凡人命之事,须要尸、伤、病、物、踪五件事全,方可推问得。”武松道:“既然相公不准所告,且却又理会。”
当时的武松心理还比较朴素,并没有读懂其中之意思。所以第二天,他又再次找到县太爷问案件进度。
结果县太爷又是百般搪塞。狱吏也在一旁劝武松“想开点”。
这意思就很明显了。武大一案,没人愿意追查下去。
武大虽可怜,但死了就死了,白死了。
你武松虽然有人证、物证,但也不要再继续追究了。就此打住,大家就当这事没发生。
听了县爷和狱吏的话,武松三观尽碎。武大之死,可以说是板上钉钉的案子。阳谷县满大街的人都知道潘金莲和西门庆的关系,人证非常多,物证也有。堪称铁证如山。
可县太爷却非要偏袒西门庆。
既然如此,那就不要怪我武松动私刑了!
后来发生的事,就是武松杀潘金莲,大闹狮子楼,斗杀西门庆。
值得一提的是。在整个追查过程中,武松并没有借自己的官差身份报复嫌疑人。他就以武大弟弟的身份,单枪匹马查案,单枪匹马斗杀西门庆。
此时哄动了一个阳谷县,街上看的人,不计其数。知县听得人来报了,先自骇然,随即升厅。武松押那王婆在厅前跪下,行凶刀子和两颗人头,放在阶下。武松跪在左边,婆子跪在中间,四家邻舍跪在右边。武松怀中取出胡正卿写的口词,从头至尾,告诉一遍。知县叫那令史,先问了王婆口词,一般供说。四家邻舍,指证明白,又唤过何九叔、郓哥,都取了明白供状。唤当该仵作行人,委吏一员,把这一干人押到紫石街,检验了妇人身尸,狮子桥下酒楼前,检验了西门庆身尸。明白填写尸单格目,回到县里,呈堂立案。知县叫取长枷,且把武松同这婆子枷了,收在监内,一干平人,寄监在门房里。
杀了西门庆后,武松也不跑。他就在狮子楼外等衙役来抓自己。
武松这么做,目的很明显——人证物证俱在的案子,县太爷竟然不管。那好,那我就是要让整个阳谷县都惊动,让大家全都知道真相,让街坊四邻就在现场作证。
接下来怎么办,县太爷你自己看着办吧!
网上有句话说的好:只要你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这时候的武松,豁出去了,他不尴尬。他就想看看县太爷尴不尴尬。
且说县官念武松是个义气烈汉,又想他上京去了这一遭,一心要周全他,又寻思他的好处,便唤该吏商议道:“念武松那厮是个有义的汉子,把这人们招状从新做过:改作:‘武松因祭献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争:妇人将灵床推倒,救护亡兄神主,与嫂斗殴,一时杀死。次后西门庆因与本妇通奸,前来强护,因而斗殴,互相不伏,扭打至狮子桥边,以致斗杀身死。’”读款状与武松听了,写一道申解公文,将这一干人犯 ,解本管东平府申请发落。
事实证明,县太爷要脸,他尴尬了。所以他在这件事的处理上,没给武松定罪。只是写了一道申解公文:把武松杀潘金莲,改为因斗殴,不慎打死潘金莲;又把诛杀西门庆,改为因斗殴,不慎打死西门庆。
然后派人把公文和武松一并押到东平府,交给知府处理。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认为县太爷还挺有情有义的,居然没立即弄死武松。
估计还有人会纳闷,西门庆家里不是挺有钱的吗?怎么西门庆死后,他家里就没人往衙门撒银子,整武松呢?
这两点,水浒原中也说的很清楚。
西门庆家里是个破落户,只是近年靠开生药铺才赚点了钱。但发财后西门庆,时常四处显摆自己的财力,在县城、县衙的人缘都不好。每次出了事,就靠贿赂县太爷把事糊弄过去。他家里就他一个,没别人了。他现在这一死,家里没人了,街坊邻居讨厌他,没人愿意给他出头,所以他生前攒的银子也就撒不出去了。
在知县看来,既然西门庆已经死了,这颗摇钱树摇不下钱来了。那也只能作罢,再去找别的摇钱树。至于武松的案子,事情闹太大了,惊动全县城,自己也不得不估量民意。
如果做的太过分,他的位置怕是难保。
关于民意这一点,原著中也有提到。
这阳谷县虽是个小县分,倒有仗义的人:有那上户之家,都资助武松银两,也有送酒食钱米与武松的。武松到下处,将行李寄顿土兵收了,将了十二三两银子,与了郓哥的老爹。武松管下的土兵,大半相送酒肉不迭。
所以不难看出,虽然武松杀了人,但他杀人的前提是武大被西门庆、潘金莲害死,县太爷又不管不问。是县太爷理亏在先。
民意在武松这边,大家都知道他是被逼无奈才选择以极端方式为大哥沉冤得雪。县太爷也不方便处理武松。
当然,武松这件事,民意不重要,县太爷怎么想的也不重要。因为事情到这里,武松的案子并没有判。如果东平知府不顾民意,就是想让武松杀人偿命,那武松也只能是个死。
所以武松能够不死,只是被刺配,关键还在于后来东平知府的运作。
关于东平知府,原著中也有介绍。
那陈府尹是个聪察的官,已知这件事了,便叫押过这一干人犯 ,就当厅先把阳谷县申文看了,又把各人供状、招款看过,将这一干人,一一审录一遍。把赃物并行凶刀杖封了,发与库子收领上库。……且说陈府尹哀怜武松是个仗义的烈汉,时常差人看觑他,因此节级、牢子都不要他一文钱,倒把酒食与他吃。陈府尹把这招稿卷宗都改得轻了,申去省院,详审议罪。却使个心腹人,赍了一封紧要密书,星夜投京师来替他干办。那刑部官有和陈文昭好的,把这件事直禀过了省院官。
东平府尹陈文昭是个“聪察的官”,看过阳谷县令的申文,以及呈交的供状后,立马知道是个怎么回事。便在阳谷县令的公文基础上,把武松的案子又“改得轻了”,然后又让心腹星夜赶到京城,直接找刑部官员说明情况,直接绕开了省院官。
最终在陈文昭的运作下,武松仅仅被判脊杖四十,刺配二千里外。免于一死。
可以说,武松案的决定性人物,是作为连接中央与地方司法系统的东平知府陈文昭。
如果不是他审理武松案,如果不是他欣赏武松为兄报仇的义举,选择轻判,还不惜动用私人关系,把武松从死刑铡刀前拉了回来。随便换个别的知府,不问缘由,武松怕是也难逃一死。
总的来说。如果说武松血溅鸳鸯楼,连无辜的丫鬟都杀,还有争议的话,那武松斗杀西门庆,手刃潘金莲,为大哥报仇,可以说是毫无争议。
因为以武松的官差身份和阳谷县令对他的赏识心理,他大可隐忍,等日后飞黄腾达了,再找西门庆报杀兄之仇。
或者他也可以过个一年半载,于某日深夜翻墙蒙面,给潘金莲、西门庆来一刀,只要事情做的周密,别人拿他也没辙。
但这样的事,武松做不出来。这种报仇方式也不是武松想要的。
武松想要的是什么?他要的是公道!
武氏兄弟自幼父母双亡,武松是大哥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武松在老家犯了官司,也是武大替他抗下来的。
现在大哥死了,死因整个阳谷县都知道。如果武松在意自己的名节,继续让街坊邻居在背后偷笑武大郎无能,让大家笑话大哥管不住自己媳妇,让大家笑话大哥竟然被奸夫踢成重伤,让大家笑话大哥竟然被奸夫淫妇害死。
那他武松还配做人吗?
这世界上还有公理吗?
这与动物世界还有什么区别。
所以武大之死,武松一定要伸张。衙门不愿意伸张,他就只好自己出头了。他就是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当着四邻街坊杀潘金莲,当着四邻街坊斗杀西门庆。让所有人都知道,是潘金莲和西门庆屈杀大哥,也要让所有人知道,自己哥哥没有死的不明不白。武大的仇,作为弟弟的武松已经报了。
至于别人怎么看他的行为,县爷怎么判,他不在乎。随它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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