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暗杀叙利亚7名“国家英雄”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纵横百科 106 0

大家还记得今年2月10号凌晨发生的那件事吧?

以色列暗杀叙利亚7名“国家英雄”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一架由伊朗操纵的无人机从叙利亚霍姆斯基地出发,进入被以色列划出红线的戈兰高地以南40公里的以色列领空,以色列随即出动大批战机对叙利亚T4导弹基地的12个目标展开报复性空袭,重创了叙利亚的防空导弹阵地(其中包括4个伊朗构建的导弹发射基地),但在空袭即将结束时,叙利亚S200防空导弹部队成功击中了以色列机群中的一架F16战机,所幸飞机虽然坠毁,飞行员得以生还,,,事情虽小,但对于“32年无重大事故”的以色列空军来说,已经不仅仅是“奇耻大辱”那么简单了,叙利亚闯下大祸了,,,叙利亚防空部队可能还没来得及从“重大胜利”的狂欢中平复下来,以色列就以惊人的速度,组织上百架战机的庞大阵容,发动了自1982年以来最大规模的空袭行动,对叙利亚北部展开了疯狂的报复性空袭,叙利亚南部的重要军事基地几乎无一幸免,为了这个看上去并不严重的“一箭之仇”,甚至不惜打破与俄罗斯“互不侵犯”原则的默契,,,!以局外人对此次事件的常规判断,此次事件应该也就到此为止了吧!然而没有!叙利亚军方5月7号最新消息称:两个月前直接执行击落以色列战机的7名叙空军部队成员,在乘车外出的途中,车辆在行驶中突然爆炸,7个人被当场炸死!注意:这7名有功之臣,此前被叙利亚军方授予“国家英雄”的荣誉称号,

以色列暗杀叙利亚7名“国家英雄”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这就是犹太人,苦难的悲壮历史与现实境况的危机,决定了他们对“仇恨”异乎寻常的理解方式,用郭德纲的一句话来说就是:“这种事它怎么能过去呢?如果这种事都能过去,它就不叫事了!”想都不用想,这件事除了以色列,还能有别人吗?而且铁定是由“摩萨德”与其直接指挥的“特别破坏分队”共同完成的,,,该如何给它定性?我刚才看到了一位网友这样说:以色列卑鄙的暗杀行为,是典型的“国家恐怖主义”,“摩萨德”就是国家性质的恐怖组织!如果非要用“正义与邪恶”来给此次事件定性,我认为以当下复杂的斗争格局来考量,这个问题暂时是无解的,如果说军队是国家的“明枪”,那么情报部门就是国家的“暗箭”,而这样的“明枪暗箭”,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都是一种必要的存在,所不同的只是斗争方式与行动结果而已!只不过由于情报部门特殊的工作方式,不能堂堂正正地摆上桌面,因此,大家对于“情报部门”以及为之服务的特工和间谍,总是不能给予太高的评价,而实际上这种组织对于每个国家来说,都是一种必要的存在,,,!

以色列暗杀叙利亚7名“国家英雄”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大家应该都还记得,80多年前,在我们的武装力量构成中,也有一个与“摩萨德”类似的特殊组织:“特别行动委员会”,其直接领导的“敌后武工队”和“红队”,则类似于“摩萨德”领导的“特别破坏分队”,这个组织在当时被称为“伍豪之剑”,在“伍豪”与“农夫”同志的直接领导下,为当时的抗日战争所立下的汗马功劳,应不应该被忘记?像余则成,刘新杰这样的无名英雄以及其行动网络,甚至在那特殊的8年里,“军统”为抗战所作的贡献,该如何来定性?《塔木德》这本书,凝聚了犹太人特殊的生存智慧与处世哲学,“塔木德”思想的训练与灌输,也是犹太人世界观形成的思维基石,犹太先知在这本书中对其后人有过这样的训诫:“如果敌人有伤你之意,你应该先他而动!”因此,犹太人对这个世界有着天然的不信任,他们只相信自己对世界的判断,只相信自己的力量才能改变命运,但也正是这种理智得近乎残酷,冷静得近乎无情的国家性格,才保证了其在豪强林立,弱肉强食的丛林环境中,不但没有被淘汰,反而成了强中之强的“地区一霸!”

以色列暗杀叙利亚7名“国家英雄”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而对于以色列与其敌对国之间争端的对与错,连联合国都拿不出一个明确的判断标准,而我们(至少是我本人)则更不能用“正义与邪恶”给其所作所为来定性,,,但就以色列过往的几次行动,虽然其解决手段近乎粗暴残忍,其结果也颇遭诟病,但从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如果我们站在某个制高点上来声讨以色列,未免有“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嫌疑,,,如果不是强硬的梅厄夫人发起著名的“天谴行动”,连阿拉法特本人都无法管束的“黑九月”组织,将继续逍遥法外制造恐怖,如果不是在异国他乡的“霹雳行动”,100多名以色列人质很可能就会为国家的利益殉葬,如果不是“巴比伦行动”和“果园行动”,伊拉克和叙利亚的核武器可能早就能够威胁中东乃至全世界了,如果不是“维森塔尔中心”,对纳粹余孽的执着追杀,阿道夫.艾希曼这样的人类公敌将继续在阿根廷悠闲地过完自己的下半生,如果不是“连载小说行动”,亚辛这样的恐怖大亨,将继续在浅绿地带制造汽车炸弹和人肉炸弹这样的恐怖活动,,,,,,,,,

以色列暗杀叙利亚7名“国家英雄”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这些行动的过程虽然都具备令人匪夷所思的残忍与暴力,但试想:如果以色列不采取以暴制暴的特殊方式来平衡这些势力,现在还有犹太人的生存环境吗?谁又能保证这些势力不会对其他国家构成威胁呢?谁又敢理直气壮地表示以色列的这些打击对象是“正义”的一方呢?身处不同的阵营,对以色列的这些行为就会有不同的评价,反对者会用“卑鄙与残暴”来指责,支持者会用“果感而坚定”来赞美,但身处以色列的国家立场,这7个人即使是“国家英雄”,那也是叙利亚的,但对于以色列来说,你们的“国家英雄”仍然是我的敌人!不管怎么说,以色列并没有毫无底线地去掠夺与侵占,其所有的国家行为,莫不是为了其狭小而危险的生存环境的务实考量,从另一个角度出发,只要不危及其国家安全,以色列也能在国际大秩序的框架之内,与大多数国家友好相处,共同发展,,,有人说以色列是美国的“打手”,但从其种种行动来看,以色列很多行动大都立足于本国的利益,甚至很多时候,美国都无法左右以色列的决定,而日本和韩国的国家决策,却经常被美国动摇,这也是以色列被大多数国家尊重的原因之一,,,!

而犹太先知的另一个训诫:胜利了无需张扬,失败了不找理由!也造就了以色列“有仇必报,内敛低调”的务实性格,因为他们知道:对于敌人来说,“强烈谴责”和“严正声明”以及“深表遗憾”这种含义模糊的绥靖态度,不但无法阻止敌人进攻的步伐与力度,而且会增强敌人消灭自己的信心,,,!

标签: 叙利亚大屠杀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