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法器|“宝剑光辉,扫人间之妖怪”,论剑与道的合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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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法器|“宝剑光辉,扫人间之妖怪”,论剑与道的合一性

剑,素有“百兵之君”之美称,在中国文化中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寓意。“干将莫邪”之名家喻户晓,这样的宝剑历来为古人奉为“神物”。道教创立后,进一步丰富了宝剑的神圣内涵。相传吕祖曾遇火龙真人传剑术,《吕祖宝诰》中“宝剑光辉,扫人间之妖怪”的记述即称扬吕祖斩妖除魔、普度众生的事迹。

古代道士佩戴的剑称法剑,也称令剑、神锋、惠剑、七星剑、斩妖剑等,为道教的重要法器之一。道教祖天师张道陵“左手持都天大法主印,右手仗三昧火铃北斗神剑”,冲举前留言:“吾升天之后,留太上所赐宝剑、都功印箓,以付子孙。”自此剑、印成为天师府的信物。茅山上清、阁皂山灵宝两宗也以剑、印历代相传。

道教法器|“宝剑光辉,扫人间之妖怪”,论剑与道的合一性

法剑既为盟信,也在师徒间传授,《三洞修道仪》《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等道经中细化了不同等级的道士佩戴法剑的具体规定,《上清灵宝大法·传度科格门》等记载了专门的受剑仪制。师父传剑前须告诫弟子:“原夫代天行化,布令宣威,全凭三尺之神锋,以制神魔之非道。光腾七曜,威摄万灵,凡有指呼,无不回应,吾今付汝,切宜珍藏。”传剑诫语指明了法剑的神圣意义,“神剑非铁,化气于身”,铁的质地只是它的外在形式,真炁才是本质。因为宝剑乃日月精华之炁淬炼而成,所以能够感应与调动天地间的神秘力量以代天行化。这正是古人天人合一的思想观念的反映。

《历世真仙体道通鉴》记载“三五斩邪雌雄二神剑”是太上老君授予祖天师张道陵的法剑,剑上“各有星斗日月之文”。首先,剑分雌雄以对应物之阴阳。天有三辰,地有五行,“三五”还有三辰五星、三才五常等义。因为与天地相应,数字“三五”被认为是具有神圣意义的:“玄象灵文,莫过三五”。而且“三五”本身即与兵事相关,《抱朴子·军术》曰:“大将军当明案九宫,视年在宫,常就三居五;五为死,三为生,能知三五,横行天下。”如此冠以“三五”,更增添了宝剑的威力。剑身所铭“星斗日月之文”,非只为观赏之美,更有着沟通三辰、以日月星之力护持的神圣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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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在斋醮行科时,咒、讳、气、符等离不开法剑的配用,醮坛上高功之法剑具有斩妖驱邪的神力。根据《灵宝玉鉴》敕坛法记述,法师要在醮坛东南地户安水剑,所谓“水曰五行之首,有秽皆除;剑为百炼之刚,无妖不斩”。金允中《上清灵宝大法·禁坛仪》载,法师以剑横水盂上取气,称:“臣某奉宣上帝,敕吾之剑:足济水火,体法乾坤,坚钢励百炼之锋,雪刃涵七星之象。指天而妖星殒晦,召雷而紫电飞腾。吾今仗握叱妖氛,三界鬼神皆指摄。一挥万里总澄清,地境邪精俱绝灭。”

不仅在斋醮法坛中,历史上还留下了许多高道以仗剑除害驱邪的传说,最典型者莫过于净明祖师许旌阳。

道教法器|“宝剑光辉,扫人间之妖怪”,论剑与道的合一性

南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一记载了“许旌阳作铁柱镇蛟”的故事:“晋许真君为旌阳令,时江西有蛟为害,旌阳与其徒吴猛仗剑杀之,遂作大铁柱,以镇压其处。”许天师斩蛟的故事广为流传,真君仗剑为百姓驱邪除害,终于成就了难量功德。《许真君宝诰》赞曰:“万法千门,罔不斯历。救灾拨难,除害荡妖。功济生灵,名高玉籍”。

道教对剑的珍重,体现的便是道教自古以来所秉持的天地正炁。唯有与天地自然合真,才能行法法验;唯有与人间正道合一,才能历劫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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